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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松用手指在罗士信的额头上轻轻的弹了一下,哈哈一笑道:“小子,告诉你,这是本少爷发明的鸡毛笔。”

罗士信听后也拿起鸡毛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可不论怎样始终还是感觉很别扭,根本无法把笔划书写端正,写出来总会歪歪扭扭的。

这其实也不奇怪,古人使用毛笔,没有用过钢笔,这要一下子就使用硬质笔的话,肯定会不习惯,得有个适应的过程。

诸葛雨涵出于好奇心,嘻嘻一笑也拿起鸡毛来书写了几个字,效果也不是很好,可比罗士信的好看多了,姜松瞄了一眼,知道诸葛雨涵只要稍加练习,绝对会写出一手好的钢笔字,毕竟毛笔字就好,那钢笔字能不好才怪。

诸葛雨涵没有说话,继续在书写,在写了数个字后,写出来的字确越来越好,越来越规范,到后来甚至比姜松书写的还好上三分。

姜松微笑道:“雨涵,你的字写得真好!”

诸葛雨涵听后稍稍有点害羞,瞟了一眼姜松后道:“少爷,你过奖了,不过这鸡毛笔习惯后,其书写速度真的好快。”

汗!这不是废话吗?如果不快的话,那姜松弄出来做什么,这本来就是为了方便书写才搞的。

“松哥,那以后写字咱也不用毛笔了,直接改为鸡毛笔好了。”

“士信,那可不行!如果毛笔字写不好的话,那用这鸡毛笔更书写不好字,这一点你必须明白,你还是依旧每日用毛笔练习写字,不能偷懒,否则罚你每日书写二千字。”

“啊!”

作为后世人,当然知道要想把字书写好,必须先把毛笔字写好,只要是毛笔字写得好的人,其钢笔字也绝对是非常好的。

“松哥,那我还是用毛笔好了。”

过年了,这是姜松到大隋朝来的第一个年,由于家中情况大有好转,姜佩芝这次过年很大方,每人都给了数贯的压岁钱,当然,福伯一家就不用说了,那就象亲人一样,更不会亏待。

由于人丁稀,过年时姜松征求娘亲同意后,把家中的丫环,福伯一家也叫来,大家热闹一翻,可姜松半点都高兴不起来,眼前老是浮现出前世的往事,想起前世的亲人,这种思念之情非常的强烈,也正所谓是每逢佳节倍思亲,估计就是这道理。

在古代普通的人家,晚上是没有什么娱乐的,吃完饭后基本没事可做,都会很早的****睡觉,就算是过年也是如此,在那样的时代可没有什么除夕晚会之类的东东,当然,豪门大户那可不一样,家中本身就有歌妓,吃完饭后能看看歌舞表演等。

吃完年饭后,大家都高兴,姜松则一人悄无声息的离开,到了书房中,姜松心情极其之差,那种思念亲人的念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瞟了一眼摆放在书房一角的古筝,鬼使神差的走到了古琴旁边坐了下来。

前世的姜松在很小的时候,也和其他儿童一样,父母都会强迫子女学弹琴,书画之类的技艺,虽然子女非常的不愿意,可在父母的强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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