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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廖中阳呆呆地看成了个傻子。
苑菲菲的五官是有一点儿西式的感觉,线条略微深邃,但在这样一身装扮下,却盖住了欧化的锋芒,活脱脱成了张爱玲笔下30年代的上海名媛。而那个时代的东方美女,从骨子里散发着极致的优雅性感。
这也就不难解释庄天临来接她时刚一下车就愣住的神情。
他还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女人能把传统的纯和摩登的媚这么浑然天成的结合起来,简直是可以让每个男人命都不要的鸠药,可偏偏叫你看着又是一碗晶莹透明的冰糖燕窝。
庄天临穿了一套银灰色的手工西装,海军蓝的衬衣上打着同款银色的温莎结,时尚的颜色显得他更加玉树临风。
他眼神直勾勾的盯着苑菲菲看,丝毫不掩饰骄傲和欲望并存的心情:
他还真是地上捡到宝,问天问地拿不到。
以往他的女人不管打扮得多么奢华贵气,却总是被他的气场镇着;今天还是头一遭他觉得自己的风头被压了下去,心里不但不恼,竟还有些乐滋滋的,真是怪事!
这女人要是能识相点,别老倔着个驴脾气,他肯定会更疼她。
车刚刚来到酒庄的大门入口,就有侍者过来,引着他们兵分两路:
司机和保镖去了紧连葡萄园的露天招待会场,庄天临和苑菲菲则上了一架宫廷装饰的豪华马车,由四头披金戴银的高头大马拉着走向酒庄的更深处的宴会大厅。
大厅里被布置成了梦幻的海洋:屋顶,墙壁,和各张圆桌的中心,到处都装饰着香槟色的百合花,很罕见的颜色,是郑雪珍的最爱。
各界的名流齐聚,双方的的父母满面春风的在政界要人和各方商业巨头中间从容交际着,百分百证明着上流社会家庭的显贵。郑雪珍和廖中阳穿着配套的白色晚装和白色西服,不食人间烟火一样站在众人瞩目的位置。因为常年在国外,现在回美时间不久,正在虚心的被父母亲领着跟重要的宾客们见面认识。
庄天临虽然是这里面最年轻的人之一,但是他作为北美庄氏的总裁,背靠欧洲铁骑庄的强大财权之势,一出现还是吸引了众人的视线。
“快看,那就是庄氏的CEO,听说今年才二十七岁!”
“不会吧,还不够三十就成为北美最有钱的男人?”
“太没有天理了吧,有钱就算了,怎么能长得那么帅?他要进了娱乐圈,哪里还有那些什么小鲜肉的饭吃?”
“他还没结婚吧?”
“嘿,结没结婚有什么关系!哪个豪门不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你去搭讪一下试试咯!”
“去你的!哎,你看他旁边有女伴!”
“真的啊!哇塞,绝对的美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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