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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里衣完全遮住了他的锁骨窝,腹肌。里衣比卫衣要长,卫衣刚好到裤头的位置,而里衣到裤袋边,料子不薄。

  骆少秋也许有挺高的艺术造诣,卫衣、里衬、裤子明显不是一套的,穿在他身上却很搭,都是红白色,上身宽松,下身则松松垮垮,幸好他人高。如若再给他脑袋套个红色发带,就更像街头玩滑板的叛逆小子了。

  这打扮虽然非常的酷,可对于南方五月的天气,却是有点过了。

  骆少秋顾左右而言其他,“你要穿什么衣服,去试衣间看,衣柜这边也有。”

  “好。”

  她去衣柜看了看,随便拿出一件男款的衣服。

  和大多数女孩的喜好不一样,她逛街都喜欢逛男装店。

  骆少秋将刚洗过的头发吹干,拔下插电搁一边,楼下传来‘汪汪’的声音,李银禾正从他衣柜翻出中裤比着腿度量,听到这声,不得已看他一眼。后者解释:“前段时间寄养在飞飞家,刘太对它毛发过敏,我给抱回来了,男孩,叫撕家。”

  她若有所思的哦一声,把长及七分的中裤套上,松紧带箍紧。

  骆少秋:“飞临来了。”

  “在下边?”

  “啊,”他利落的拔下台上的笔记本电脑,对她说:“我先下去,你要是饿了就下来,我煮了吃的。”

  这出事后,刘老难得没再体罚二人,还吩咐了厨房好好给刘飞临煮一些补血的食物,当然也禁止他出门,就连到骆少秋这儿也有好几个人高马大的保镖跟在身后。

  今天刘家煮饭厨煲了猪蹄,他觉得一个人吃着寂寞,于是提着一个陶瓷瓦煲就过来了。

  下去的时候,刘飞临正在慢条斯理的啃猪蹄,看笔记本的资料,余光敏锐的扫到楼梯上的小姑娘,笑了起来,“好久不见,银禾。”

  李银禾也笑,“伤口不要紧吧?”

  刘飞临:“不碍事,就陷进去一厘米。”

  他指的是子弹。

  刘飞临指着椅子,示意她坐下,“少秋今天炒了花甲,你最爱吃的,快过来。”

  骆少秋已经给她盛了一碗饭,李银禾也不客气,拾起筷子吃起来。

  他空出时间去客厅那边喂狗,‘撕家’的毛色是黑白相间的,不,是一撮黑,一撮白乱七八糟的混着,全身透着一股蠢蠢的气息。

  骆少秋摸摸它后脖子,它一副享受的模样,甩了甩全身的毛发。

  南方的屋子一向是夏凉冬更凉,屋里又开着风扇,窗帘都被拉起来,燥热进不来。

  三人愉快地横扫着桌面的食物。

  骆少秋还做了西多士,他无心吃饭,跟刘飞临并排坐在对面盯着笔记本,右手套着一次性手套,一副废寝忘食的模样,和刘飞临专心致志埋头酣战猪蹄完全相反,他是想起来才吃一口。

  刘飞临和骆少秋聚在一起的时候话很多,大概两个瓜皮从小穿一条裤衩长大,刘家教育他们的方式一致,所以两人的共同兴趣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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