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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的轻飘鬼话。却还是一次又一次的,死性不改。
他厌恶总是不断重复自我无能之处的人,斥我,活着简直是浪费这世界的空气。
然而那些年里,我却很爱很爱他,爱到将自己跌入了尘埃里。
等放手后才悟透,原来一个女人可以没有很多东西,但却绝不能失了尊严。
可能那年月里,唯一在他手上胜了一回的便是,毁掉了他与那某某某的大好良缘吧。
而现今,就算将手放在了孩子的发顶,我还是能保持着平静。他送了我成长的机会,该要说声感激的。是他的狠绝,让我不至于跌入更丑陋里。
虽然我是个蠢人,但偶尔也懂得见好就收的。
孩子终于将视线,与我的眼神对上,并没有什么骨血相连的化学反应。
“拿开,不要用你的脏手碰我。”他泄露出愤恨的拽着狗绳,怀中的狗却在不断挣扎。
是了,一贯的叶家人口吻。那年,因为叶钦已经不大同我说话。
所以,我买了只狗回来,取名小安。偷偷的奢望,能有所改变。
奈何,理想太美好,现实却很残酷。
叶萱总会捏着鼻子挥手说,让我与狗不要靠她太近。
叶钦总是会在外套上发现狗毛后沉默几秒的,将衣服无声丢在地面的换过另一件。
而叶斐,总会偷偷拉我去一旁,低声劝慰,“姐,没事的,没事的。我挺喜欢这狗的,只要我站在你这边,这狗就在叶家住定了。只是大姐跟哥就那德性,你别往心里去。表面上伏低做小一下,私底下该怎样就怎样吧。就算你再怎么废,总不至于会把你跟这狗,给埋了吧。”
如果杀人不犯法的话,我想叶钦一早就将我与狗一并埋了。
伏低做小,难道我在叶家,还不够伏低做小?连带着小安,不也是在叶家夹着尾巴做狗么。往往是那尊大佛与叶钦的一道冷冷眼神扫射上身,都吓得弓着身子夹着尾巴的逃到我脚边发抖。
想来,若不是我带牠入了叶家。牠的狗生,肯定不至于混得那么惨烈。
当年叶钦狠狠给了我一巴掌的随后,也给了狗毫不留情的一脚。我不是个聪明的人,总会不安的将很多事情弄得一团糟,完全与叶家的作风相逆。所以离开,是必然的结局。
有那么一秒,我几乎起了歹念。想打晕眼前这个孩子,将赖在怀里的狗给绑走。
因为这只狗,比这个孩子陪伴我的时间更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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