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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爱心,等到对方放下防备的时候,他会体贴入微,面面俱到,温柔的跟马赛三月的阳光一样,可是,这么温柔的男人也会为了一只仓鼠变身泼妇,和她对骂三天三夜,至此,安珩落下了看到宠物就避而远之的习惯,所以,每次看到木棠棠家里的两条傻狗,安珩都恨不得一脚给踹飞了去,奈何傻狗太傻,每次见到她尾巴摇成了三百六十度托马斯旋转。
还有她年少不懂事交往过的小男孩,热血方刚的年纪,会为了示爱,叫上三两个哥们,三更半夜在宿舍楼下大喊:安珩,某某爱你,你愿意爱他吗?
当然不愿意,安珩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喊楼的表白方式,打扰其他同学不说,破坏校园治安不讲,单单就是论这种方式,看似浪漫无比,其实是把女生逼到一个死胡同,女生无路可退,最后只能迎面而上。
大家只关心这场闹剧的男主角成功不成功,没人关心女孩子愿意不愿意。成了吧,大家欢呼鼓掌说祝有情人终成眷属,不成吧,就有人小声议论了,看吧,一定是这个女生嫌弃男生太丑了,所以不答应。
看,这就是现实。
扯掉了外面那层虚伪的浪漫的外衣,现实的嘴脸就是这么的让人觉得恶心。
所以,安珩觉得,年轻嘛,冲动,有想法,喜欢冒险,一腔热血砍了头颅也洒不完,但是呢,你要是真的在这个年纪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不要想着轰轰烈烈的去让全世界知道你的爱情,而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办法让她知道,在同一个时空里,有另外一个人以相同的频率在思着她,念着她,想着她。
因为爱情始终都是两个人的事,多了谁也不行。
霍淦最后吻到动情,他动情的时候,最喜欢摩挲着她的耳根,轻轻啃咬她脖子内侧的细嫩的肉,舌尖游走,直到把那里弄成了粉红色才肯罢休。
每每这个时候,安珩就被折磨得不行,她半推半就,不想让他靠近,又渴望他的温度,内心矛盾至极,看在霍淦眼里成了欲拒还迎,却又深得他心,手掌扶住安珩的腰,狠狠地贴向自己,温软与冷硬相撞,一下子就撞出了满天的火树银花。
男人在她耳边重重地喘气,“阿珩,我这辈子只会结一次婚,我不想太草率。你的心意我懂,但是我不想委屈了你,所以,再等一等好不好?等到我可以给你一个安心。”
安珩的腰被他的手掌握着,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料都能感受到男人身体的火热,像是一团赤焰,熊熊地燃烧起来。
她整个人靠在他的身上,骨头缝里都透着酥软,霍淦眸色浓了几分,手里使劲儿,恨不得将人揉进身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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