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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脸,嘴唇紧抿,又敛着眉峰,便显得脸部的线条生硬。他踢了一脚地上的东西,细软的还带着温度的沙子溅到了安珩的手上,他说:“怎么个死法,自己选。”

  男人的声音,裹着沙漠上凌晨两点的风,又干又涩。

  安珩低头看。

  她的面前,有三件东西。

  棕绳,M9军刺,黑色麻袋。

  奶奶的,这是要让她在吊死、捅死、窒息死之间选一个啊!

  安珩活了这二十几年,爱好不多,只有三个:

  爱车。

  爱钱。

  爱美。

  车让她更酷,钱让她更拽,美让她屌炸天。

  如今,钱在车上,车又被坏人扣住了,只剩下美可以自己选了。所以,她自个儿琢磨了半天:

  硬拼会被人家的枪打成筛子,而巨大的枪声,肯定会引来警察,来了警察就会来记者,明天的新闻头条可能就是《一妙龄少女,深夜飙车被不法分子打成筛子,死相惨烈》,底下,遥相呼应配一张血肉模糊的图片。

  与其死的这么没有尊严和美感,死后还可能被法医解剖,还不如乖乖地选择一个安静点的死法,顶多就是被抛尸在这荒漠之中,说不定千万年之后,她还可以变成木乃伊回来。

  毫不犹豫,安珩拿起了棕绳。

  男人行事干净利落,就刚才等她选择的那点时间,他已经不耐烦了,见她磨磨蹭蹭,他就心烦,一心烦,他就犯烟瘾。

  他有一个细微的习惯,要是烟瘾犯了,手边又没烟,他时常夹烟的两个手指就会无意识的来回摩挲。

  见她磨蹭半天终于做了选择,他转身就走,挥手叫了两个壮汉过来,头也不回留下一句话:“绑了,扔我车里去。”

  走了两步,男人停下,微微侧了一下身子,转过半张脸,冷不丁地补充了一句:“绑结实点。”

  安珩便趁这个时候不经意的抬头看了一眼男人的背影。

  Black走开,其实是烟瘾犯了,不抽上一根,心里痒,跟有小猫挠似的。

  跟着他出来的都是一帮男人,烟这东西,随便谁兜里都有,他翻身坐到悍马的引擎盖上,下巴朝对面指了指:“给我一只烟。”

  对面总共三个人,地上抱着头半蹲着的是刚才碰瓷安珩,然后搭了她一截顺风车的小偷,身边站着的是Black手底下的人,跟那边端枪指着安珩的是一帮人。

  两人往兜里摸了摸,对视一眼,秒懂,同时一脚踢到小偷身上:“有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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