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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让到了图书馆,他习惯性的坐在靠近窗户的位置。
角落往往比中间位置清净一些,不太容易受他人打扰,这也是陆让喜欢靠边儿坐的原因。
书没见的看进去多少,中途只看表就看了十多次。
陆让抿了抿唇,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不虞的气息。
往常他来的时候,小姑娘就坐在椅子边上,伸着小脑袋不停地朝外看。
每当看见他时,女孩的眼睛就会瞬间地亮起来,那股高兴劲儿,就算是隔着门都能感受到。
这么多天,陆让已经习惯了和她一起温书,可这次,他来了将近一个小时,别说是看见小姑娘冲他笑了,就连人影都不知溜到了哪去。
陆让心里恼怒的想,就这点毅力,还口口声声的说一定会追上他,她说的怕只是场面话吧?
想及此,陆让一张脸沉如锅底,他如果能再服软,就跟秦珠姓!
秦珠今天迟到是有原因的。
不知是因昨晚没盖好被子还是其他原因,身体好如牛犊的她竟是破天荒的感冒了!
上午上完课后,谢歌陪着她去医务室开了点药,头一次喝药,又怎么能全然根治,秦珠边走边流鼻涕,等到了图书馆,小鼻子被她擦的红通通的。
走之前,谢歌还在旁边嘲讽她:“秦珠同学,感了冒也要往图书馆跑,你干脆把床铺也搬进图书馆里去得了!”
她握了握小拳头表示,真的勇士,敢于顶着风寒追男人!
秦珠吸吸鼻子,这到底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唯美爱情故事,怎么办,她要被自己感动哭了嘤。
来图书馆看书的的同学最近也冒出来不少,等秦珠进去的时候,三楼的桌子椅子上,已是围满了人。
她抬眼就看见了陆让。
不知怎么回事,少年身体温度好像天生就比别人高,已经到了穿厚衣服的季节,他身上却只穿了见薄薄的单衣外套,秦珠曾偷偷的拉过他的手,她遗憾的发现,就算陆让穿的衣服少,身上的温度也比她高出许多!
陆让已经不知是多少次往门外看了,这次再抬眸时,终于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人。
她身上穿着毛绒绒的羊羔短外套,头发以一种自然的弧度垂在在肩上,眉眼弯弯,笑的有点傻气。
秦珠其实是不常散头发的,偶尔瞧一次就会觉得格外惊艳。
见她笑,他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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