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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要身材没身材的,凭什么喜欢她?

  何明见王九石躺在地上嗷嗷乱叫,毫不讲义气的笑了:“王大嘴迟早要死在这张嘴上!”

  王九石乱嚎之余还不忘发火:“说了是九石不是大嘴!”

  这次就连陆让也没忍住乐了。

  这大半个月,秦珠也慢慢习惯了一个人回家。

  她走在以前和陆让一块走的小路上,有些出神的想,陆让和她家隔了一个小区,他们回家都要经过这条小路,可这大半个月,她愣是没有碰见过对方一次。

  不过话说回来,陆让每次不到点就提前给自己放学,她若是能碰见对方,那才是件稀奇事。

  秦珠想到这里,有些郁闷的叹了口气。

  她喜欢陆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她不记得了,如果非要说个一二,那大概就是在她被所有人误会,而只有他无条件的相信她的时候。

  喜欢他,就意味着她背叛了夫君,可是感情这种事,往往最难控制,而她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将这件事永远的封存在心底,欺瞒过所有人。

  回家的这条小路很是冷清,以前夏天的时候,天色至少还是亮的,可到了快要入冬的季节,天色逐渐昏暗,路边的灯光也不甚明亮,只能照到周围一尺的距离。

  一阵凉风吹过,秦珠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说不害怕那是假的,她吸了吸鼻子,速度放快了些。

  这时,前方传来一阵笑声,令秦珠下意识的停下了脚步。

  “我刚发了工资,今晚我请老大去金盛娱乐耍一耍,你们看成不成?”

  “怎么不成,小四你可别忘了还有我们啊!”

  “金盛那个叫玫瑰的妞,那滋味儿…”

  一群男人嘻嘻哈哈的说笑,又夹杂着少许的荤话,令秦珠下意识的抬起了眼眸。

  正前方朝她走来五六个男人,他们勾肩搭背的走着,本来就不大宽敞的小路,这下被他们堵了个严实。

  秦珠害怕的往后缩了几步,她站在不大显眼的角落里,准备等他们走了之后再走。

  没想到在她刻意的避免之下,仍旧是与眼前的这群男人打了照面。

  那几个男人身量不高,应该是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混日子的小混混,他们看见秦珠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就发出了怪笑声。

  “这妞长得真水灵,小妹妹,你是哪个学校的?”

  说这话的是刚才说话的小四,他染了一头黄毛,脚下穿了蓝色凉拖,是个标志性的社会人。

  秦珠看着眼前的这群男人,她紧张的抓了抓口袋,在摸到一个坚硬的物体后愣了一瞬。

  黄毛见秦珠不理他倒也不生气,而是嘻嘻哈哈的道:“老大,这妞比那金盛的玫瑰可俊多了,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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