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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一句令所有人都震惊的话:

  “我都带你们看完了,现在可以回家了吗?”

  晏骄瞪大了眼睛,看了她许久才勉强找回理智,“虽然我很不想这么说,但你知道你杀人了吗?”

  大妞眨了眨那双因为过分瘦削而显得大的出奇的眼睛,平静道:“我就只想打一下。”

  说完,又看向方兴,非常认真的说:“我还没喂猪哩,弟弟妹妹见不到我也会害怕的。”

  “我可以回去了吗?”她这么问着所有人,神色淡然。

  作者有话要说:呼呼,二更结束!今天的盒饭也来啦,不过具体给谁……估计得明天的零散后续才能交代啦、

  ☆、第一百一十二章

  回去自然是不能让大妞回去的, 庞牧当即叫人将她羁押了。念在还是个年幼姑娘,便单独收拾出一间牢房给她, 待来日上报了圣人,再做定夺。

  大禄朝前些年战火连绵,人口损失严重, 如今对待人命官司异常严苛。有律法明文规定, 十岁以下幼童无知者,失手伤人方可酌情减刑。而大妞已经十二岁, 且故意轻伤两人、重伤一人、杀死两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 任凭怎么看都是个死局,区别只在于怎么死和什么时候在哪里行刑。

  这是圣人继位以来头一例幼童杀人案件,不必想便知又将是一场好波澜。

  至于大妞的爹娘,庞牧也不想轻易放过。

  诚然, 他不信人性本善这套,可若非那对夫妻放肆行事, 哪里会有如今残局?

  “叶氏十多年来虐待家人,更兼意图强卖女儿,其行为令人发指,不重处不足以平民愤, 着刺字、流放两千里,永不得返。”

  “刘宝对叶氏暴行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枉为人父;明知凶手形迹可疑却不加约束,有为虎作伥之嫌, 仗三十,徒六年!”

  徒是古代刑罚中的一种,并非简单关押,而是要将人犯押送到某些诸如开采石头、矿产、修路等又苦又累且死亡率极高的地方去强制劳动,很多人没等熬到刑满释放就精神崩溃,犹如一具行尸走肉。

  至于大妞那一个七岁、一个四岁的妹妹和弟弟,便送到官府出资兴建的善堂,交由专人照顾,与那些因种种原因无家可归的孤儿们一同成长。

  不怕说句难听的话,哪怕是善堂,好歹他们能吃饱穿暖,也没人动辄打骂,除了没有姐姐之外,比原生家庭实在妥善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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