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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到一个半时辰内就被,咳,就死去了。”
虽说办案讲求公平公正,可谁也不是圣人,面对这样的死者,她竟觉得“被杀害”这样的词也被玷污了。
听了这话,庞牧也顾不上胃部不适,开口问道:“这么说的话,若是能找到李春最后一次进食的地点,那么由此地向外一到一个半时辰脚程内必有案发现场!”
“就是这个意思,”晏骄肯定道,“不过首先要确认他是以何种方式出行的,步行和有工具能走出去的距离差的可就太大了。”
“这个自然,”庞牧高兴地搓着手道,“当务之急还是找到这个地方,想必当日会有瞧见李春的百姓,只要问过他们,一切便都可迎刃而解了。”
齐远捂着鼻子道:“可都过去这么久了,怎么知道他在哪儿吃的啥?”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在拼命克制着呕吐的欲/望。
狠话已经放出去了,他绝对不能输!
郭仵作弯腰仔细辨认,拿起一旁铁签拨弄两下,“晏姑娘,这是骨头么?”
李春吃的东西大部分已经被消化,又高度**,根本分辨不出来,只是骨头坚硬,如今还能看出大致形态。
齐远口中已经有隐约的干呕声传来,而庞牧也不禁白了脸,头皮发麻,他不断在心中默念:
我曾官拜兵马大元帅,杀敌无数,历尽腥风血雨,如今也位列国公……
一言以蔽之:我得要脸啊!
晏骄仔细辨认了会儿,忽然问道:“大人,城内可有哪家饭馆卖鸟雀肉的么?”
庞牧不动声色的做了下深呼吸,毅然决然的走上前去看了眼,“确实是鸟骨头。”
而且应该是麻雀之类体小肉少的。
这类鸟儿肉不多,但因烹饪起来独具风味,一直很受喜爱。因吃起来费劲,不少人图省事,经常会粗粗咀嚼后连骨头带肉一起咽下去。
晏骄点头,又指着那一堆道:“数量如此之多的小鸟抓起来并非易事,李春好吃懒做,恨不得大饼挂在脖子上还嫌没人帮忙转圈,又怎么可能会自己动手去抓?所以很可能就是在某家饭馆吃的。”
郭仵作忽然道:“这几块骨头边缘发黑,又格外坚硬,大约是油炸过的。”
庞牧脸上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笑意,“似李春这种人,想必到哪里都令人印象深刻,我们只需挨着有炸麻雀卖的店面找过去,应会有所收获。”
事不宜迟,庞牧立即命人外出搜寻。
除此之外,晏骄和郭仵作再没有别的发现,只能进行最后一步:验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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