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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声音已经变得很奇怪了。

我顿了顿步伐,没有停下,“偏不。”

可是没走几步,便发现他的腕子颤的厉害。

就跟发了癫痫一样,我心底里是有些顾及的,却又怕他耍诈阴我。

“女人的心真狠,才分手几天,就……就这样对待以前的情郎吗?”他虚弱的埋汰我。

我刚要回头看他,耳边便传来了一声行尸怒吼的声音,“吼~”

还没进寨子,就从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蹿出来一直行尸。

行尸皮肤泛着淡淡的绿色,身上带着草药和腐烂夹杂在一起的味道。

双眼没有焦距,却充满了怒意。

它在没有主人控制的情况下,分明没有丝毫的自主意识。

却知道自己要攻击谁,直接朝清琁奔了过去。

速度快如闪电,一眨眼之间就咬住了清琁的臂膀。

用足了十分的力去咬,直接就把臂膀咬穿了。

绿色的涎水染了清琁的衣衫,一双眼睛死死的瞪着清琁似乎要讨债一般。

清琁无奈道:“看见了吧,我都说了,我不能进寨子。”

“是因为骨笛!”我发现这行尸双眼没有焦距,可是真正盯着的却是清琁随身携带的那只骨笛。

很多家养的行尸都是代替狗的职能存在的,在寨子里很多用来看家护院。

大部分的五感都很是敏锐,一下就发现清琁身上带了骨笛。

我顺手就把清琁口袋里的骨笛摸出来了,果然行尸咬他的动作就变得迟疑了。

缓缓的松开了嘴,又开始怒视着我。看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是想把我活吃了,他还在一旁说风凉话,“哇!!沈明月,那可是我用一条腿换来的骨笛,你怎么说丢就丢啊。”

正文 第494章 碧儿

“用你的腿换来的东西,我又不用替你心疼,丢了也就丢了。”我也不傻随手就把骨笛跑到了不远处的草丛里,比他还要心冷绝情的说道。

那行尸本来是要咬我的,骨笛一被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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