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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在学校里,学生们还会PD他们,这工作本来就干得很提心吊胆的。要不是实在找不到好的工作,这破校长谁爱当谁当去。

  如果现在有一份城里的工作,他会立马放下校长的职务,辞职去城里。

  “既然你不想要原谅她,那就不原谅。晚晚,我们不要过得那么卑微,该硬气的时候,一定要硬气,这一点你不要学你爹娘的。”苏成才说,“你爹娘现在好多了,分家了,让我很放心。”

  他以为晚晚什么都不懂,在她面前自然也放得开些,却不知道苏晚晚什么都知道,只不过在那里装小孩罢了。

  苏晚晚在心里冷哼一声,他竟然还有脸说她爹娘?要不是她爹娘心善,重情义,供他把书念出来,还有他现在的校长位子吗?

  但她脸上并没有露出半点不满,还是那样的懵懂,似乎什么也听不明白的样子。

  苏成才说:“等下我们去程家,晚晚你也记得要跟三叔一起去劝你程骁哥哥,好不好?”

  苏晚晚用力地点点头,那是自然了。她最希望的就是程骁能够去上学,怎么可能会不帮忙一起劝呢?

  苏成才说:“晚晚真是乖,比早早可爱多了。”

  在他的心里,晚晚确实比早早可爱。早丫头那个孩子,太过刁蛮,不知道是因为老太太对她的原因造成的,还是因为什么,整个人娇蛮得很,就连他这个三叔,她都不放在眼里。

  最近几个月倒是好了许多,但是少年老成,那双眼睛里总是像有着什么似的,有时候阴沉沉地盯着他发呆。

  就连他一个大人,都觉得,这个孩子阴沉得有点儿可怕。

  这一比较,自然是晚晚更合他的眼缘。

  晚晚软软萌萌的,抱在怀里,更让他感觉到了做叔叔的感觉。

  小孩子就应该像晚晚这样的,这才正常。

  ……

  程骁正在院子里杀着野味,那是山鸡。

  这只山鸡,在他带下山的时候,已经死了。

  那是被闪电咬死的,是它第一次捕猎的时候,没把握住力度与水准,就把这只山鸡的喉咙给咬断了。

  咬断就咬断吧,反正他也是要杀了的。等一下把毛给拔了之后,送半只到晚晚家里去。

  晚晚最喜欢吃这些荤味了,不管是野兔还是山鸡,她都喜欢吃。

  等下让娘给半只红烧了,另半只就送过去,陆姨很会做菜,肯定会做出美味的菜肴的。

  他只要一想到晚晚吃着他打来的野味,这心里就开心。

  最近晚晚长得很快,越来越机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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