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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适应不来的,”
说到这里,担心被车外的人听见,她陡然凑近了,用轻微的气音念,“普罗旺斯人。”
因为这种隐秘,因为是克莉丝,最后的地域称呼突然就像是一种亲密的昵称了。
他忍不住道:“如果我愿意用一辈子去适应这个环境呢。”
分不清是谁的心跳变得很快。
克莉丝捏了斗篷的下摆,面上镇定说,“你不必和我打这种赌,你不是自称水手辛巴德吗,那当然应该一辈子旅行,《一千零一夜》里可没写他在英国停止了旅行。”
“因为那位辛巴德没有遇到奥德修斯。我的故事里,辛巴德对奥德修斯的王国很感兴趣,所以跟着他一起漂流,为他找回家的路。”
克莉丝盯着他,突然弯了眼,用唱歌一样的语调说:“可以啊。”
“我觉得威尔莫先生就是一位相当合格的邻居。”
“想都别想,我不会允许他回到英国了。”爱德蒙表情糟糕说。
克莉丝笑了好一会,等平静下来,才慎重开口。
“如果你愿意,那就请留在英国,以防他回来吧。”
因为车速过慢,他们沿途停了两夜才到伦敦。
有了这几天时间缓冲,关心则乱的人终于回忆起来,“易碎品”是个和自己不相上下的神枪手,剑术也相当不错,把心上人又从过度关照的柜子拿出来,好好放回了心匣里。
重新回到摄政街,克莉丝花了几天时间去处理那些手下收集的资料,甚至连那座石灰窑厂都被查出是威尔莫勋爵的产业。爱德蒙有了名正言顺参与的理由,干脆趁此机会帮她。
克莉丝发现他对这个身份相当能下死手,什么黑锅都敢往上扣,很快就想明白了威尔莫勋爵的存在意义。
“你要拿他吸引仇敌的注意?”
爱德蒙点头,把手边的文件递过来,将其中几个联系和猜测告诉她。
克莉丝成功被他转移了注意力,随即感慨说:“我眼光果然不错,一眼就看中了你。”
有意的听者一愣。
有心的说者连忙补充:“当初我请你做男仆,更主要的原因其实是南希离开,所以我想要培养一个新的助手。”
“这么说,如果当初我没有离开,你也会把我带回英国了?”
“那倒不会,我只看出来你的潜质。相处后才发现你受到过相当高的教育,不是我能控制的人。你是在哪里学到那些知识的?”
“教育我的人叫做法利亚,扮做布沙尼神甫时,我曾经和你提起过。”
面前的人回忆了一番,却没有说斯帕达亲王的秘书,反而对那本斯宾诺莎印象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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