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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莉丝的行李很少,一个笔记本电脑大小的手提箱和一只中号的牛皮箱,不像是要出国,倒像是去郊游。

  “你应该至少带一位男仆。”

  罗切斯特先生好心提醒道:“如果晕船,多个人会方便照顾你,而且单独在外,也需要有人随时帮忙跑腿。”

  “我太挑剔了,经过特别培训、年金四十镑的人也会被我逼走。”克莉丝耸肩,“所以我在学校习惯了什么都自己做。不过您可以放心,我不晕船也不晕车。”

  她又接着表示,正好有位朋友在伦敦,自己准备在临行前去拜访道别,晚饭他们就不必等她了。

  反正已经在浪博恩见过了,克莉丝并没有找哈洛德,而是去了趟销赃街。

  “纳什。”

  被叫到的中年男人正在喝一碗牛奶蛋糊,一抬眼看到她就呛住了。

  克莉丝将手杖靠着柜台放好,故作意外:“看到我这么开心?”

  纳什剧烈咳嗽起来。

  “不用这么心虚嘛,跑去法庭赚点外快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就知道南希那个臭丫头去找你了。”纳什撇下餐巾,忿忿不平说,“威克姆落到她手里,当然要好好向你邀功的。”

  如果不是那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男人给威克姆钱,那笔公债消息他已经到手了,否则怎么会被南希抢了功劳。

  克莉丝还不打算让南希替哈洛德背黑锅,“她确实来找我了,不过没有告诉我偷马的事情,我另外有消息来源。”

  看出对方说的是实话,纳什泄了气:“我有时候真的怀疑,是不是全伦敦都有你的眼线。”

  “所以,她要什么?衣服,珠宝,嗯……或者是你?”

  克莉丝没理会他的调侃。

  “她不想呆在伦敦这个伤心地,所以我派她去北方了。”

  纳什语带可惜说了一声浪费机会。

  克莉丝笑起来:“还惦记着公债呢,你这次赚得还不够?”

  这下话题又被绕回来了,看来这次踩到的是这位小少爷的黄线。

  纳什擦了擦汗,“半年没见,你怎么突然回伦敦了。”

  “恰好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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