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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背影。
Erich避免了无聊的对话,兴高采烈地继续晒太阳。
记得起来的时光中,上一个这么晴朗的天过去十几年了,那天她很早就到了阿尔法德留给小天狼星的房子里,一边揪矢车菊花瓣一边等莉莉·波特来接她。
他们当时觉得,大战在即,谁也不能保证Erich的背叛会不会让她再也活不过来,既然她喜欢哈利,就让她再见一面吧。
Erich·Riddle当时也是抱着最后一面的心态去看孩子的。
对,她的大脑袖手旁观,并且在那个躯壳被命名为Erich·Riddle的十余年中,一直能够独立思考。所以卢修斯才会觉得她脑子不清楚。
她可以思考的大脑一手策划,所以她的魂片才能用那只戴着魂器的手给凤凰社留言。
后来那个戒指被她亲手戴在了Voldemort的无名指上,就像她要向他求婚。
从某个晴天开始。
某个比Erich·Riddle已经背叛、准备好赴死的晴天更早的时候。
那是她第一次到小天狼星家里,也是Erich·Riddle第一次想要为自己做些什么事。
那是一个晌晴天的清晨,她在她的颅骨里通过她的耳朵倾听,听莉莉一点点说服Erich·Riddle。
听见那颗心跳得越来越微弱,越来越没有理由。
后来她很快就“醒过来”了——小天狼星的说法;Erich·Riddle就“死”了——她的说法。
她的计划成功了,像斯内普说的,只是为了让英国巫师界喘口气,完全没有必要。
而在那之前Erich·Riddle是真的想要和Voldemort同归于尽,她作为一个十余年感恩戴德的奴隶,比她自身自由的思想还要……还要格兰芬多。
她呢?呆在裂了一条缝的颅骨里,除了不停的想啊想什么贡献都没有,只能给她提供一些诸如什么是瓦尔普吉思骑士四月三十日是个什么纪念日的废料。
这就是重新开始的她和活糊涂了的她之间的区别。
到底是晚了还是早了呢?
“Erich!”银色的凤凰在她面前飞舞,阳光给他染上金黄。
“我还以为福克斯会说话了。”她把双腿从天文台边缘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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