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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被托付给了老东家,带回德国去。
1932年的德国魏尔,俾斯麦大街,德国很多城市都有叫这个的街,多半是干道。
柏林也有。
怎么这么快就到柏林了?
送Jason去读书的,柏林军校。
与教父教母分别,上飞机,降落。
快了快了,快点跑啊,这该死的跑马灯怎又放缓了。
握手而已,居然是慢镜头?
他的手好凉。
这是什么意思,不是走马灯吗哪来的感觉。
原来她到死都记得与Tom第一次握手时那个触感,是她在收到猫头鹰寄来的信件时就期待的,她要见到反派了,她要见到汤姆·里德尔了。
激动得满手是汗。
在伦敦机场等邓布利多带着他来的时候,她那只准备好和Tom交握的手在衣服上擦了无数遍。
帽子问过她要不要去赫奇帕奇,说她不适合纷争,也不适合钻营,不懂得研究知识,更不会冒险,没有生命中最重要的热情。
她那时问帽子:“热情真的是生命中最重要的吗?你果然是格兰芬多的帽子。”
“来格兰芬多吗?怎么你还不乐意吗?”破帽子惊呆了。
Erich在脑海中模拟Tom那张从小就会假笑的脸,帽子就明白了。
斯莱特林啊。
Greatness啊!
“…Erich·Hartmann…”
“…斯莱特林!”帽子兀自欢快。
因为她使用一个从来没有听过的德国姓氏,Tom决定偷她第一封来自霍格沃茨的信。
她那个时候还不知道呢,只顾着试探Tom到底多在乎血统。
他当然没偷到,但他看了魏尔来的回信。
血统分流人类,死亡将他们统一。
然后她在乌托邦里活了六年。
第一年她在认真学习,因为课程都像游戏般有意思。她简直就像活在童话书里。
第二年她和Tom决斗,从此拥有代他执行暴力的资格,为了控制他们的距离。
平手,一样的实力,她就约为Tom。
第五年的夏天他们杀了桃金娘·伊丽莎白·沃仑。
他们用这次谋杀制造魂器。
日记本。
这个夏天Tom本要在小汉格顿村杀人再嫁祸,但他没有,因为Erich骗了他,她可以使用折断的魔杖,她通知了邓布利多。
第五年的冬天,Tom完成了夏天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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