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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觊觎我了。如果早些告诉我,我肯定不会让你等这么久。”

  他内心说不清什么滋味,四年啊,人一生有多少个黄金四年去浪费呢。

  白昼之虽然语气轻描淡写,但是林凡喜欢她,就事事都以她为先。

  他自然会想,她这几年究竟是怎么过的呢,想而不敢,望而生畏,遥不可及?

  他只是暗恋了这么几个月,都觉得人生漫长到没有尽头。

  如果是他暗自喜欢了四年的人,但凡有一个可以接触的机会,他势必会迎难而上,哪怕撞的头破血流。

  可是他的之之不同,明明是一个被无数人捧在手心的冰美人,心性也是极傲,就算遇见了他,也没有露出半点端倪。

  可是他的之之,的确将林凡这个人,在心里装了四年。

  想到这里,他甚至嫉妒自己。

  嫉妒那个与白昼之初遇的林凡,有还是学生的白昼之在旁借给他一瓶老干妈;

  嫉妒这四年间只晓得做音乐的林凡,有凡间之林不间断发布照片和文字的记录;

  嫉妒在直播间菜得一批嘴还特损的梵,拥有爱吃猪肘子数不清多少日夜的陪伴……

  白昼之的额头,像是被阳光照耀了三天的羽毛拂过,轻柔中带着绵绵酥麻。

  爱情是什么呢,白昼之心想。

  或许是温亦口中的‘在乎以后,更在乎眼前’,又或许是想你的每一个朝暮,你也在想我。

  林凡又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低声说:“我爱你。”

  “我喜欢你。”几乎是同时,白昼之如实说道。

  空气静谧了一秒,林凡立时将白昼之抱起来,“我们结婚吧。”

  白昼之:“???”

  不是,这也太快了吧?他们这不是才算互通心意吗?

  此后的一个月,林凡共潜入过白昼之家十次,试图盗取她的户口本八次,假借约会之名将她拐至民政局六次。

  在白昼之的强烈警告下,林凡依旧在怒火的边缘不断试探,屡教不改。

  冷言冷语算什么,圈进自己家里才是真,不然总有些不死心的,妄图打他的之之主意。

  首当其冲的,就是什么破交通台的向阳主播,听着名字就取的一团虚伪。

  所以这人在知道白昼之有了男朋友后,还多次邀请她吃饭看剧。

  呵呵,美其名曰谈公事,这年头男的也这么不要脸了。

  再者,林凡心里还有个疙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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