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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那我们坐这儿等,你忙你的。”小眼睛说着已坐在招待客人的木椅上,两人有一搭没一搭闲聊,时不时拌几句嘴。

  黄昏已近,长街尽头响起洪亮悠远的钟声。那是浮云寺的钟声,这几百年来,从未中断过的钟声。

  那是现世安稳的福音,是商州的平安之音。然而或许少有人知,三年之前,在这铜钟向千家万户传递朝夕不改的安定之时,整座浮云山其实并不平安。

  “哎!”一声长叹,小眼睛的老人将手搭在旁边人的肩上,“既然到了商州,稍后带你去我的小院,凌初当年,在那里住了三个月。”

  “不去!”另一老人似乎忽然生起气来。

  “你怎么还过不去这个坎儿,老顽固!”

  “老财迷,你没资格说我!”

  “你个酒鬼,当你戒了酒了,还不是一样,闻多了一样会醉!”

  两人一言一语,竟大吵起来,惹得管事一脸愁眉,屋外急匆匆奔进来个姑娘,二十上下,一身利落红衣裤,长发束在脑后,腰间斜背着个小包,一拍桌子,清清嗓子喊:“什么人,敢在我灵歌飞书屋闹事呀?”

  两个老人一回头,那姑娘便愣住了,然后大叫着“钱大叔”一下子扑进那小眼睛的怀里。

  “小鸽子长大了。”钱足子端详着她,忽然就从大吵的状态中慈祥起来。

  “这位,就是不妙子大叔吧?”三年时间,她反应似乎快了许多。不妙子挠挠脑袋,“还真没被叫过大叔呢,别扭。”

  “说正事,”钱足子忽然正色道,“你这间灵歌飞书屋,是给人送信的吧?”

  “正是。”灵歌自豪答道。

  “能飞着送不?”

  “不能,”她摇头,“不过我们的伙计,脚程快得很,整个中洲都设了我们的分部,到一站便立即中转,口碑好得很。”几年间,她创立这间飞书屋,并和各地送书信的店铺合伙联盟,声势虽没有当年绯鸽山庄那般壮大,却是专为百姓代写兼传递家书,不接朝廷江湖密件。

  她已出落得成熟大方,她的收获不止是这间飞书屋,还有慢慢成长起来的自信自立。

  “那好,帮你钱大叔送封信。”钱足子从袖口里掏出个信封。

  “钱大叔为何不自己去送呢?”

  “我和师弟要去玉兰小院住上一阵子。”钱足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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