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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缓只能由着她折腾了一番,买了几大袋衣服。虽然都不是什么昂贵的牌子,但是
这么买下来数目也不小。秦彦之结账时候刷卡任缓看见,她签的自己的名字。
想来也是,昨天吃饭的时候听她的话,家里家境也应该是很不错的。
“缓缓,试试这条裙子吧!”秦彦之又抓起了一条红色连衣裙,棉麻的料子,下摆处
又缝着一截白色的雪纺百褶,是今年国内最流行的拼接款。
“我总觉得你一定很适合穿红色的衣服,”秦彦之把她推进试衣间,“咱们得快一
点,我约了你哥一起吃晚饭的,你想去哪儿吃?”
正在试衣服的任缓愣了一下。
任迟?
除了她回来第一天,她再也没见过任迟了。
金雪梅倒是习以为常,她说,任迟自从工作以后就一个礼拜多一点才会回来吃一次
饭,平时忙起来个把月见不到人也是很正常的。
任缓犹犹豫豫走出房门,秦彦之眼前一亮,“我就说你很适合穿红色吧,多亮眼啊!”
眼下国内并不流行修身款的衣服了,大多是松松垮垮的oversize,这一件裙子倒没
有宽松得过分,切到好处的飘逸,压低了红色本身带来的视觉冲击,显得飘逸又随
性,更衬的任缓皮肤雪白,眼神轻柔。
任缓看着镜中有些陌生的自己,却听秦彦之高兴得说,“就穿着这一件走吧,也给
你哥看看我眼光好不好,他还老嫌弃我的审美来着,我一个学设计的审美怎么会差!”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那么高兴的样子,好像人生中没有一点点的阴霾,一点点的
悲哀。
任缓的眼睛看着试衣镜里揽着自己肩膀的秦彦之,比她高一点,没有她白,比起自
己像个陶瓷娃娃般的乖巧沉静,秦彦之就像是诗人笔下的弗朗西斯的玫瑰,热烈得
燃烧着周围的一切。
而自己眼睛里沉淀着的阴郁,令她自己都觉得过于潮湿不堪。
任迟,喜欢的就是这样的玫瑰吧。
他们到的时候,任迟已经等了一会了。
选的是一家粤菜馆,任迟已经点好了菜,等他们到了才让服务员上菜。
他看到任缓时一愣,眉心微微一蹙,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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