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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发, 剪掉了他锋利的爪牙, 他于这个秃毛雄兽之仇, 不共戴天, 终有一日他会复仇的。

  看着谢长征远比他强壮高大的体格, 小狼崽很识时务的将自己的仇恨暂时藏了起来,然后转向那只正撒着娇的小狗崽, 对比了一下自己和那个小狗崽的体型, 觉得自己还是能够碾压对方的。

  谢长征也不知道小狼崽还有这种欺软怕硬的“优秀”品质, 看女儿喜欢他带回家的小狗崽,觉得自己的做法没有错。

  乡下地方都喜欢养土狗看家护院,他们这里的土狗与一般土狗不同, 这里的土狗多数都带着狼的血脉,据传是有一只母狗误入深山,和山上的野狼生下来一群孩子,后来那只母狗带着崽子回到了原本的主人家,那些肖似野狼,却有保有犬类温顺忠诚品质的狗崽一下子成了周遭村人最喜爱的品种,现在当地很多土狗,多数都是那些混种狼狗的子孙。

  只不过这些狗崽混了好几代血,模样上已经看不出狼的样子,只是偶尔还会出现几个隔代遗传的狼犬,比普通犬类更凶猛,是看家护院的好手。

  谢长征抱回家的这只小狗崽的母亲算起来正是当年那只狼犬的孙女,它的身上同样带着狼的血脉,只不过看着这个娇憨蠢萌的小狗崽,真是让人无法将它和狼联系在一块。

  谢长征看了眼一旁按耐住敌视,眼神阴沉地望着小狗崽的复生,反倒是这个孩子更有狼的习性。

  记仇、凶狠、阴险……

  或许真的如村里人议论的那般,这个孩子就是狼养大的。

  不过这些在谢长征看起来并不是缺点,只要他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喜欢阿芜,这些在别人看来是缺点的习性,反倒都成了优点。

  “以后爸妈不在家,复生和这只小狗就都交给阿芜照顾了。”

  谢长征想过了,他和妻子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家,阿芜还年幼,他放心不下对方,养一个护家的土狗正好,可以在不速之客到来的时候,护着阿芜。

  而且犬类也是很好的陪伴性宠物,阿芜的性子因为复生的到来活泼了不少,这在谢长征看来还是不够的,她的前十三年被老宅子那里的人欺压的太过,即便现在有了他和媳妇的疼爱,阿芜依旧不会主动提出自己的要求,吃肉固然高兴,一日三餐粗茶淡饭也不会让她面露不悦。

  这样的孩子在其他父母眼里再好不过了,乖巧懂事,不需要家长为她操心,可谢长征更希望这个女儿活得恣意骄纵一些,她本就值得最好的。

  将这个小狗崽带回家,谢长征就是希望女儿能够在这只活泼的小狗崽的陪伴下变得更鲜活,露出这个年纪的女孩该有的青春和娇俏。

  “爹,这只小狗叫什么名字啊?”

  阿芜看着怀里软呼呼的一小团,语气轻快地问道。

  “既然是你养着的,那就由你来给孩子起个名字吧。”

  谢长征慈爱地看着女儿说道。

  “我给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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