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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布拉吉?就是联苏那里传过来的一种连体的裙子,特别漂亮,到时候咱们裁好布料请裁缝做,做两条,每天换着穿。”

  况爱军眼巴巴地看着走在前头的小媳妇,她的麻花辫甩地真好看,配上布拉吉肯定更好看。

  只可惜,现在媳妇还在生气,能跟他说几句话就是恩赐了,想要摸一摸她的麻花辫,估计得等她睡熟了偷偷摸。

  “我不喜欢布拉吉,我喜欢绿军装。”

  阿芜的眼神闪了闪,看来那股妖风还没吹到况爱军所在的部队里,要不然况爱军也不能熟练地说出布拉吉这个名词,显然是部队里不少军嫂都穿着,耳濡目染下学来的。

  要知道在那几年,风声鹤唳,不少爱美的女人都将自己压箱底的真丝旗袍一把火给烧了,生怕被人抓到把柄,由联苏那里传过来的布拉吉更是危险品,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哪天因为一条小裙子就就被人盖上一顶通/敌/叛/国的大帽子。

  阿芜怕这个呆子真的找人给她做裙子,赶在他行动之前说道自己喜欢绿军装,这样款式的衣服在这个年代不仅时髦,还绝对不会出错。

  “我那儿有几套军装,只穿过几次,还很新,可以改一改,给你穿。”

  况爱军不是小气,而是这个年代军绿色的布料最难买,而所有军绿色的布料,要属专供军队的布料质量最好,不仅柔软,还更透气,人人都以拥有一件真正的军装为荣。

  部队服役的士兵每年都能领到新的衣服,去年的旧衣服往往会被他们送给自己的亲人,这在部队里是被允许的行为。

  自己穿过的衣服会被改小后穿在小媳妇的身上,况爱军瞬间联想到了那条巴掌大的小内裤,白嫩嫩的小媳妇会被带着他气息的布料包裹……

  不行了,不能再想下去了,况爱军随时担心自己会上火。

  阿芜倒是没想那么多,这个年代旧衣裳缝缝补补给更小的孩子穿是常有的事,别说只是况爱国穿过几次,基本全新的军装了,就算是穿了好几年,打了补丁的军装依旧有人抢着要。

  “媳妇,今天我挑水了?”

  “媳妇,今天宝娃夸我做的黄馍馍好吃。”

  ……

  况爱军乘胜追击,不过往往他说几句话,阿芜才会搭一句,即便只是这样,况爱军也足够开心。

  金巧巧夺在槐树树干后头,看着远去的况爱军和叶芜,整个人就像失了神志一样。

  况爱军真的活着,他活着回来了!

  其实金巧巧已经不太记得那个男人了,上一世,她死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去世快三十年了,重生后,因为知道对方注定会死,在叶芜嫁给她后,她也从未关注过那个男人。

  可现在况爱军活着回来了,金巧巧意识到,这个男人曾经很厉害,他活着的时候,张佑东一直都被他压了一头。

  这个世界和她曾经经历过的世界截然不同,她将一个这么优秀的男人拱手让给了叶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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