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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大妹红着脸,接过霍安给她选中的发簪,羞答答地学着那些娇媚的小娘子向霍安抛了一个眼风,那样魁梧的身板,英气勃勃的长相,实在是不适合这样撒娇的动作。

  边上的人快看吐了,霍安却欣然接受妻子给予的小情趣。

  刁大妹的温柔都是给霍安的,等她看向摊主,讨价还价的时候,又变成了往日那个直爽粗犷的刁大妹。

  屠户身上总带着旁人没有的凶煞气,这会儿刁大妹又板着脸,小摊贩总觉得下一刻刁大妹都要掏出砍刀杀人了,因此也没耍心机,报了一个实在的价格,想要赶紧送走摊子前的这个瘟神。

  刁大妹花二十文钱买下了那个青玉做的,做工有些劣质的玉簪子,却好像得到了什么宝贝似的。

  “我替娘子簪上。”

  霍安的声音总是那么温柔,让人听着就感觉如沐春风,刁大妹收敛起凶色,羞答答地低下头,等着夫婿替自己戴上发簪。

  霍安的眼光不错,相比较刚刚完全不适合刁大妹的大红绢花,这个青玉发簪和刁大妹再般配不过了,刁大妹的头上也没有其余发饰,整体看上去干净清爽,不会突兀。

  “好看。”

  霍安替妻子戴上发簪,然后退远了一步端详了一番,给予肯定的赞美。

  这会儿刁大妹的心情比吃了蜜糖还甜,恨不得现在就拖着霍安回家,再给儿子生个妹妹。

  “哥,你喜欢泥人吗?”

  “哥,你喜欢风筝吗?”

  “哥,你想吃糖葫芦吗?”

  刁大妹和霍安的儿子刁近冬紧紧跟在表哥霍凛冬身后,比霍凛冬小了四岁的他个头却比霍凛冬高了近二十公分。

  或许是刁家的基因太强大,刁近冬的身上几乎看不到他爹霍安的影子,反倒像是翻版的刁老爷子,也就是刁大妹的亲爹,还没过十一岁的生日,就已经长了快一米八的个头,听说过世的刁老爷子身高接近两米,刁近冬有望青出于蓝胜于蓝。

  因为是屠户人家,刁家并不缺肉食,刁近冬初了长得高,还长得特别壮,就跟一座大肉山似的,在人群中鹤立鸡群。

  这个小子憨憨的,最喜欢黏着自家表哥,娘说了,表哥和爹爹都是柔弱需要保护的人,今天他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好瘦弱的表哥。

  因此从进城开始,刁近冬就亦步亦趋跟着表哥霍凛冬,用自己的高壮体格做壁垒,不让拥挤的人潮撞到霍凛冬。

  “不——”

  霍凛冬刚想说不用,忽然想到了那天从小笨蛋手里抢过来的那块山楂片,下意识换了口风。

  “买两串糖葫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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