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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琅非常郁闷,苏辽把她送到国外念书了,那她到底是去了印度尼西亚,还是哥斯达黎加呀?她怎么会有这么坑爹的老板呀?

那“林琅的事情”,就等“她”在国外念完书回来了再说吧。目前大概有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得以着叶明舟的身份活下去了。

这样的生活,过得似乎还不错……不,简直就是相当快乐。

同叶明舟不习惯她的身体一样,她也不怎么习惯叶明舟的身体,但男人的身体嘛,不用穿胸罩,不用来大姨妈,本身就已经能让一个女人好受许多了。而且有着女神的陪伴,即便自己多么厌男,那也得继续忍。

为了女神,什么苦她都能吃,什么难她都能受!

如果说这是一个交换,让厌男的她忍受自己成为男人,来换取跟女神一起生活的机会,那么,她绝对是赚了!

就是她在这里已经待了很多天了,好像每天做的事情除了陪女神之外,就没有其他了,难道“他”不工作的吗?

林琅直接对着祈月问了出来:“我平常不工作的吗?”

什么?!

一听她这话言下之意是又要去出去工作了(又要败家了,可家里再怎么有钱那也不能让她继续这样败下去,更何况她现在失忆了更是什么都不懂了更容易败家了),祈月如临大敌,立刻道:

“你平常不工作的呀!”

林琅懵了。

不对吧,她这具身体都二十大几的人了,不工作?是刚毕业了,准备要去工作,还是看似是在家里闲着,其实是忙着考试什么的呀。

祈月却全否决了:“不,你就是没有工作,你平常……呃,就是个败家……呃,二世祖、纨绔,成天游手好闲,溜猫逗狗,你懂吗?”

林琅:“???”

这是自己的亲妈吗?怎么能这么说自己的亲儿子呢?

可是,二世祖、纨绔子弟的世界——游手好闲、溜猫逗狗啥的——这!这!这听起来好快乐呀!这难道不是所有人都唾弃,但实则咬牙切齿,羡慕得要死的理想人生吗!

林琅:“我这么快乐的吗?”

祈月毕竟是乐坛天后,说的真的比唱的还要好听:“当然,你是我的亲亲小宝贝儿,你值得这样的快乐!你可千万不要出去工作,你老妈我那么努力地赚钱,之后还嫁给你老爸,就是为了让你享受这样的快乐!所以你千万不要出门工作让自己受苦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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