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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我要吃那个……”陶初指着锅里的一个丸子,元烨伸出筷子刚要去夹,另一双筷子眼疾手快,放到了陶初的碗里。
是墨刑。
元烨眼神微闪,沉着眸,屋内的气温似乎骤降了几度。
他砰的一声把筷子扔到桌子上,吓得其他人也停下筷子,看着他,没有人敢说话。
众目睽睽之下,只见他把头靠到陶初的肩上,蹭了蹭,撒娇道:“初初老婆,人家想吃那个,你帮人家拿嘛。”
呕,够不要脸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尽力了,啊,明天一定日六!最近在调整作息,要早点睡觉,不然要失眠到天亮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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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余温、沙雕使我快乐 ;谢谢两个小可爱,么么~
☆、第 106 章
论不要脸, 凤傲天觉得, 除了元烨,无人能及。
某个男人这么不要脸的卖惨,这么明显又这么拙劣的演技, 陶初竟然完全没有发现。
一听说元烨需要自己, 陶初立刻拿起筷子, 跃跃欲试。
“想吃什么我给你夹!”
无论是哪个元烨, 在他的面前陶初都只有吃东西的份, 她平时也很少有机会给元烨夹菜, 向来都是被伺候的那个。
陶初一直认为爱是相互的。
如果他想要的东西她能给的话,她肯定愿意去给。而现下不正是把握时机的好机会?所以她很愉快地同意了。
可其他人对于元烨的行为已经陶初的反应,都表示不赞同。
元烨这个脸皮厚的家伙, 在面对众人一致谴责的目光。毫不避讳的在陶初脸颊上亲了一口, 指着火锅里浮起来的一颗牛肉丸子说:“
初初老婆我想吃那个。”
陶初刚要伸出筷子去夹那颗牛肉丸子,另一双筷子比她更快夹起了那个牛肉丸子,毫不费力送到元烨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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