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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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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头从沉睡中苏醒、酝酿着狂躁血气的孤狼。

杰森承认。在“情绪”这种数年虚无缥缈摸不着的东西被X教授解开的那一刻, 他的心里是真的一瞬间炸满了杀意。

再加上那个取他而代之的三代罗宾……

呵,三代。

很难用言语描述当杰森看见提姆、意识到他的身份时的复杂爆裂情绪。

他记得清清楚楚,他记得Joker油彩斑驳的神经质笑脸, 记得铁锹棒狠击在脊骨和腿骨上令人牙酸的碎裂声和直冲天灵盖的痛意,记得自己喉咙里呛出的血的腥甜, 记得内脏碎片卡在气管中几欲窒息的昏昏沉沉……

还有猫头鹰法庭,对,猫头鹰法庭——当酒神因子撕扯他的每一个细胞每一片灵魂的时候, 曾经的那个傻兮兮的杰森已经死透了。

为什么不报仇、

为什么不报仇、

为什么不报仇!

为什么不杀了小丑、

为什么不杀了小丑、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毒液一般的妒意、对于自己随时可以被取代的可笑地位的嘲讽、再一次意识到自己在那个男人心中永远不够出色不够重要的极度清醒……

这样扭曲的嫉妒,其实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杰森的心里。

至于上一次……

哦, 对, 上一次是因为那只“独一无二”的、被冠上了“韦恩”姓氏却又舍弃了的、哥谭黑街的雌性小小鸟。

如果不是昨晚那一场交手,如果不是昨晚他和那双多年未见的钴蓝眼眸对视, 杰森几乎都要忘记那个十年前消失的南丁格尔·韦恩了。

作为一个父母“早亡”、在哥谭罪恶巷土生土长的流浪儿, 杰森在成为布鲁斯·韦恩的养子后, 具有极强极强的好胜心与占有欲。

所以当他得到消息说韦恩企业资助的那批孤儿中,有一个小豆芽菜居然叼下了高悬的嘉奖,他很快就坐不住了。

——好不容易送走了迪克那个讨人厌的话唠, 还没享受布鲁斯的专注力几天,就又冒出来一个挖墙脚的。

少女时期的南丁格尔并不知道,在那场在她记忆中泛着星光的授予仪式上,到场的不仅仅有布鲁斯·韦恩。

还有悄摸摸藏在角落里一脸不乐意的黑发蓝眼、还没来得及变成两百斤壮汉的瘦小少年。

不过,少年杰森那点浅浅的别扭的嫉妒并没有持续多久。

一来是因为南丁格尔并没有像他一样被韦恩家族收养,布鲁斯对她的关照也主要基于对有能力的孩子的欣赏,更何况后来她还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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