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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埃文德尔没有尖帽子,没有法师袍,也从来不带法杖,而是打扮得像个即兴出游的贵族少爷一样,穿着精工缝制的衬衫和外套,外套的袖子上甚至还能看到金丝刺绣的花边,深色的长裤下面是镶有花纹的鹿皮长靴,只要把最外面那件略显朴素的灰色斗篷一脱,这身打扮就是去参加舞会都不嫌寒碜。
而且他的外貌看起来最多不会超过三十岁,相貌英俊,气质优雅,笑起来的样子足以让大多数少女脸红心跳,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好看的年轻人竟然会是那种令人浑身不自在的可怕存在呢。
不过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同行以后,这个队伍里已经没有人敢怀疑他作为一个法师的实力了,甚至比起身为雇主的圣殿骑士来,佣兵更乐意听法师的话,隐隐已经把他当成了这个队伍的领头人。
正在打扫战场的佣兵队长赫里斯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那个摔得半死的刺客首领,就把他拖出来给法师看:“埃文德尔,这儿还有一个活的,你来看看,这个黑暗精灵似乎有点儿奇怪。”
埃文德尔随意地看了一眼这个俘虏:“这不是黑暗精灵,他显然长得不够黑,最多只有一半黑暗精灵的血统。”
佣兵队长并不关心这个,他将刺客首领丢在地上:“要不要审问一下?”
“没必要,刺客通常不会知道什么有价值的消息。”
“好吧。”赫里斯拔出剑准备了结这个刺客,而半昏迷的刺客首领刚才被他摔在地上的时候就已经清醒过来了,看到佣兵头子举起了手中的剑,他赶紧说:“等一下!谁说我不知道有价值的消息!”
“哦,一个会说通用语的混血黑暗精灵?”埃文德尔似乎终于提起了一点儿兴趣,“那么,你倒是说说看,你能提供给我们什么‘有价值的消息’呢?”
刺客首领的视线四下游移着,努力地试图给自己寻求一点生机:“我好歹是……他们的队长,知道的一定比你认为的还要多。”
“这么说来,我们应该在杀掉你之前先好好地拷问一下喽?”
“如果你们拷问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答案,而不是纯粹为了折磨我来找点乐子,我建议还是不要浪费那个时间了,你想知道什么我可以直接告诉你。”刺客首领非常自觉地说,“我叫菲尔斯,是‘血蜘蛛’的刺客队长,地表世界来的人可能没怎么听说过‘血蜘蛛’的大名,这么说吧,我们是幽暗城里最危险的地头蛇,令整个地底迷宫都闻风丧胆的刺客组织。两天前,有人花了一百金币向‘血蜘蛛’买你的命,并且提供了你们的行踪。我有幸看到过那个雇主一眼,那是一个光头的中年人类,长得没什么特色,用的名字是霍克,但不知道是不是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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