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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为什么要做编辑这一行?。”易辰余光瞥了眼身旁,打破沉默说。

  “喜欢看书。”丁晓思考后认真地说。

  “理由这么简单?”

  丁晓茫然望向他,不解反问,“要有多复杂的理由?”

  一句话把易辰堵着,他沉思了良久,仿佛在自嘲这才大几岁,想法已经和这届年轻人有代沟了,“是不需要过于复杂的理由,喜欢一件事努力去把它做好就行了。”

  丁晓就是这么想的。

  很多人说理想和现实要分开,喜欢一件事物和追求这类相关的职业是不对等的。她不赞同,因为喜欢一件事而努力去做相关的职业,最后的效果或许是意想不到的成功。

  “你是因为什么选择开始写书?”

  辰光在作家圈的资历少说也有10年,看他的长相和身为大学同学的莫丽年纪推算下来,应该是高中毕业就开始写书。

  果不其然。

  “高中毕业放假在家闲着打游戏,老妈看不下去把网线掐了,我没事做就用原生软件记事本写点东西。”

  ……这个理由比自己的还要草率。

  难怪每次作家版块采访辰光问写书的原因,他都闭口不答。这话要是说出来,绝对会影响他在读者心中的形象。

  丁晓租的房子不是在小区里,是一个安静的居民巷子,连路灯都没几个。

  “今天谢谢你。”她下了车,站在自家楼下道谢。

  “不用客气。”易辰看了眼黑漆漆的楼道,“你先上去,等灯亮了我再走。”

  “呃?好。”丁晓怔了一霎,转身走进楼里,心想他还挺懂安全。

  钥匙还在开门的时候,嘟嘟在里面已然控制不住主人回来的喜悦,汪汪冲着门叫唤,当然更有可能在期待它的新食盆。

  “你先等会儿。”丁晓把袋子往桌上一放,摸了摸嘟嘟的头,走到窗边看到易辰的黑车还在楼下。

  嘟嘟突然也窜到窗台,两只爪子扒边探头往下看,“汪!”

  易辰听到狗叫,从车窗玻璃抬头向上看,见她到家,便驾车离开。

  “汪~”嘟嘟冲丁晓低呜一声,撒开爪子瞬间冲向桌子欢脱乱蹦,像是在说人都走了,我的新盆呢?

  第二天上午,文化会展中心。长长队伍最前面坐着一个带口罩的男人,身后的立体广告牌上写着醒目的一行大字——都市人气男作家独笙新书签售会。

  “对、对不起,堵车、我来晚了。”何诗诗跑过来,说话声上气不接下气儿。

  “没事。”丁晓挪挪脚步,让出一点位置,“队还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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