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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酒庄我去过两次。”

他笑:“风景不错,但是看起来很易燃的样子。”

灯光被陆淮完全挡住,他投下整片黑暗,眼色乖戾。

这才叫彻底的威胁。

他发起疯来真能烧了价值千金的酒庄,并且不留证据。

陆仁迦咬肌凸起,面目狰狞地瞪着陆淮,瞪着陆淮身后探头的林晚许久,粗声粗气地说了句对不起。

“没听清耶。”

得罪人就得罪到底,林晚掏掏耳朵:“是不是太快了?”

陆淮点头:“麻烦表哥再来一次。”

“对不起!”

陆仁迦拳头捏得厉害,整个人在沙发里颤抖:“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行了吗?!”

林晚觉得时候差不多了,抢先道:“我接受了。”

然后拉着陆淮走。

“粉色的大棉袄。”

她的心情没有受到分毫影响,期待地搓搓手:“我还没见你穿过粉色,最好是那种大东北的花棉袄!”

画面太美希望不只是想象!

陆淮懒散地勾住她的脖子,半个人靠在她身上,好像也没受到影响。

老管家笑而不语。

*

“哇,看起来很不错耶!”

摄像头对准陆淮,咔嚓咔嚓就是拍,林晚贼兮兮地躲在一边编辑微博。瞥见陆淮要脱外套,连忙发自肺腑地夸赞,“我说真的!真的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

性别平等算近年时尚圈的热门话题,普遍的持方是:女生不该被女性化所约束,男生也不该被所谓的阳刚男子气概所捆绑。

因此粉色绝非男生的禁止色。

陆淮身上这种带灰调的粉色特别衬白肤色,早已成为男女通吃的宠儿。

“好看好看。”

林晚绕着他走了一圈,踮脚翻翻衣领又摸摸口袋,随口道:“布料好像是老旧的流行不了,领口设计方式也是。不过鸡腿袖符合当下流行,拿出来穿还是很炫的,这叫做复古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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