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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的事情不连累许家,不连累到,许家便不会迁怒于他,死他一人,总比死过全家的好。
许家是世代为朝廷效力之人,躲过了这个风口,依旧能独树一帜,谁敢得罪。
知县这抱着必死的态度跪摊在齐荀面前,视死如归的模样倒是符合一位忠心的走狗,然而齐荀并非是个软柿子,这点认识他的人都知道。
许国梁是个什么东西!还需要自己卖给他威风了。
齐荀怒气一上头,脸色如冰,活阎王的虚名也不是白得来的,以往都是用在敌军身上,却不曾想有朝一日,还能对自己的子民下手。
纹云的锦靴走到知县面前,当场用鞋面儿抬起了知县的下巴,眼里的光,就如同一把利剑,盯着知县一字一句地说道,“你怎就知道,孤不会抄你九族?”
齐国太子不是个好惹的人,这些话,在吴国人的嘴里听的多了,只不过那会,觉得是荣耀,如今才知道,那话里的含义,不好惹,可他们却偏偏惹上了。
“太子饶命啊,臣认罪......”
知县这回当真是哭了出来,吓哭的,许家再厉害,那也只是太子手下的一名臣子,君臣怎能相提并论,更何况是当今天下人威风丧胆的太子齐荀。
齐国人能有当下的日子,不全都是仰仗着太子的威风吗?不能细想,细想了知县就喘不过气来,视线随着亮堂的光线越来越清楚,知县趴在地上,头却再也不敢抬起来。
屋外的光线亮堂起来,北三也从门外进来,脚步跨过门槛,身影在大堂内印出来的一个长长的影子,就在那一团影子的中间,原本跪的好好的师爷,突然之间就挺直了腰杆子,一把剑穿过光线里的尘埃,直勾勾地朝着齐荀刺去。
北三刚买的一壶酒,还没来得及喝,对着师爷的方向脱手而出,但奈何距离还是太远,“哐铛”一声酒壶落地,砸的四分五裂,酒水洒过的地方,师爷身上的一滩血覆盖其上,适才错开眼的人,谁也不知道发生了啥,转过目光瞧见的就是安娴整个人挡在了齐荀跟前,抱了个结实。
还有一声娇滴滴的“小心。”回荡在耳边。
一瞬间的事情,就是人的本能,齐荀明白这个道理,适才师爷的剑刺来的时候,齐荀并非没有察觉,行军打仗多年,哪里有杀气,靠鼻子嗅都能嗅出来,那一剑过来,本就伤不了他,但安娴那傻子,在驿站见人打架都能吓哭,今日却不怕死了,挡在了他的前面。
这些年来,还是头一回有人拿自个儿的身子替他当刀。
齐荀牙槽子紧咬,捏着安娴的胳膊,都快将她捏碎了,他齐荀天不怕地不怕,刚才的那一瞬,却将他吓出了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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