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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能这么说,人生而平等,有些人生而聪颖,有些人生而驽钝,但上天造人皆有其用,聪明的人发明锄头让驽钝的人劳役垦荒,如此你我才有稻米草粮可食用,所以你怎么可以瞧不起人,甚至轻之如蝼蚁,说杀就杀?”她好生气愤的指责。
他瞧她说到气愤处便握紧双拳,面红耳赤,一副誓要与他争出个道理来的模样,脸色一沉。“所以你不怕我?”他突然说。
“咦?”现在戏是演到哪一段?不是在争辩人命的价值吗?跟她怕不怕他有什么关系?
他趋身来到她面前。她依然面色泛红,看来方才气得不轻,这直率的丫头又忘了谁是奴才、谁是主子了。
他该恼她吗?她是第一个敢当面与他争辩的人,该办她个以下犯上的大不敬斩了她,好证明自己杀人不眨眼?
被朱战楫阴邪的目光瞅着,银一两开始浑身发凉,这才知道害怕。她刚做了什么?虎嘴上拔须?自寻死路!“……所以您要杀我吗?”以证明他的人命蝼蚁论?
“你想死吗?”该杀她吗?不!留着她岂不更有趣,让她见识什么叫人性,什么叫蝼蚁,证明他才是主宰生命价值的人!
高大的身子逼近她,几乎要近贴到她身上。
他闻到了她的气息,带着淡淡的墨香,深吸了一口,竟然觉得这墨真是上等!
“我我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拼命摇头。她可不想死!
随着她的动作,墨香散得更盛,他又趁机多吸一口。“不想死就住嘴!管你才能高低,就静静的看着权势如何操纵人命,而人命又是何其廉价地供权势把玩吧!”他突然想摘掉她身上的天真、眼里的正义。
她第一次这么近看他,注意着他那令人胆战心惊的话,脸上的细纹几所未见,更发现他俊美得不似男子,睫毛翘长得比她还浓密。
银一两哑了嗓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愣愣的瞪着眼前的他。他可能没注意到,贴得这么近,他的身铁定触碰到她了,更惨的是,她发尾的黑墨正不知死活的沾染上他雪白长袍,这下他要焚衣还是杀人?
出乎意料,他既没焚衣也没杀人,而是不顾染在身上的黑墨汁,倾身单指挑起她的下巴,毫不犹豫的贴了上去,也毫不留情地掠夺她未遭俗世沾染的娇唇。他的吻并非轻柔,而是饱含霸气与乖张,仿佛以桀骜之姿,夺取所有。
银一两除了惊愕还是惊愕,完全生涩地不知如何反应。
爷在吻她呢?
可是亲吻不是只有自己的夫君才可以做的事?
爷为什么这么做?
相较于她的怔愣,他则是吻得肆无忌惮,以占有之姿狂扫过她的樱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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