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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九顺夫妇都很吃惊。 “乖仔,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你该不会是没去吧?”罗珍英怀疑道。 “哪能啊,只不过刚到城里就转身回来了!”李玉龙涩然道,“人家听说我辞职了,已经不在县委办工作后,当即就翻脸了!” “什么?她还跟你翻脸?昨天她还主动上咱家找你,感情昨天那么乖巧的模样都是装出来的!”罗珍英气道,“我儿子就算是辞掉了工作又怎么了?她以为自己条件很好啊?也不瞅瞅自己啥德祥,还敢看不起我儿子……” “妈,算了吧,用不着跟这种人犯脾气,我还庆幸呢,要是真的把这种女人娶进了门,以后还不知道会惹出多少事呢!”李玉龙劝慰道。 “那倒也是!”罗珍英转念一想,对方竟然连自己都骗过了,就算儿子没辞职,真的娶了个这样的媳妇进门,那以后自己还不是要被她玩弄于鼓掌?不行,这种女的绝对要不得! “爸,妈,你们看看这是什么?”李玉龙见母亲想通,笑着从怀里把小狼掏了出来。 “咦,你从哪里弄来的一只狼崽子?”李九顺大吃一惊,当即就跳了起来。 “乖仔,你……从哪弄来的赶紧送回去!要不然会有大祸上门!”罗珍英也脸色大变。 “这……不就是一只狼崽么,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李玉龙奇怪道。 “你还知道是狼崽子啊,你不知道山里就数狼最记仇,你连它的崽都敢抓,不怕它上门报复?”罗珍英脸色十分难看。 “有这么厉害么?”李玉龙不大相信,不就是一只狼崽子吗,还能惹出多少祸端? “你年轻不知道,我们这一辈的人可都知道。那还是几十年前的旧事了!”李九顺说道,“你知道老猎人为什么没有儿子么?” 李玉龙摇了摇头,老猎人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孤身一人,一杆猎枪从不离身,靠进山打猎为生,光棍了一辈子,哪来的儿子? “其实老猎人是有个儿子的!”李九顺叹了一口气,缓缓讲诉了一个陈年旧事:“那个时候,老猎人刚从战场上退下来,直接封了刑警队的大队长,他那时候意气风发,就是县里的领导也对他很尊敬。他这么厉害的一个人又怎么会娶不到老婆呢?其实他不但有老婆,而且老婆还是县里有名的美女,两人结婚第二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 当时两人带着孩子回家来祭祖,正巧路上遇见一只带着崽子的母狼,老猎人怕惊到妻儿当时就拔枪打死了母狼,剩下的那只狼崽子他老婆觉得可怜就带回家准备养着,谁知道当天晚上,那只狼崽子就呜嚎着招来了一群狼。老猎人虽然是战场下来的,但也挡不住一群狼啊,孩子当晚就被狼叼走了,第二天,他上山找到包裹孩子的棉袄,里面只剩下一团烂肉,他老婆也因此疯了,他老丈人可是大官,当时就撤了老猎人的职,老猎人就这样孤零零的回到了村里,一辈子也没娶。” “现在,你该知道为什么我叫你把狼崽子送回去吧!要是等大狼找上门,就会出乱子!” “可是这条小狼是个孤儿,它母亲都死了!”李玉龙皱着眉头道。 “什么!”李九顺魂都要飞了,尽管老猎人家出事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孩,但当年的教训可是血淋淋的,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 “爸,你先别急,听我说!”李玉龙把在路上遇见小狼的经过大概的讲了一遍,他说道:“爸,要是我们这个时候把小狼丢出去,死了,那小狼岂不是我们杀死的?反正小狼也进了屋,要是狼群真的能寻着味找来,到时候我们再把小狼交出去就是……” 经过他的一番劝说,李九顺夫妻总算是同意把小狼留下来,但是罗珍英的目光中依然充满着担心。 “呜呜!”正巧这个时候,小狼醒了过来,咬住李玉龙的袖子呜呜的叫了起来。 李玉龙摸了摸它的脑袋,小狼瞪着大眼睛,无辜的看着他,接着又含着他的大拇指舔了起来。 “应该是饿了!”罗珍英看着小狼卖萌的表情笑了起来,心中的隔阂消散了不少。 “正好早上还有鸡蛋羹,我去给它找个碗盛点。”李九顺笑道。 “九顺,九顺!”门外有人喊。 “在呢,谁啊?”李九顺急忙出去瞧瞧。 李玉龙只好自己找了个蓝边搪瓷碗,再盛了一勺白粥,拌到一起,放到了小狼面前。 小狼大概饿极了,嗅了嗅,便飞快的吃了起来。 李玉龙心中微微松了一口气,他还担心小狼不会吃饭呢。 其实狼也是杂食性,有时候也会吃昆虫野果之类的东西,除了不吃屎外,大概和狗的食性差不多。养狼就跟养狗一样,需要从小苦养,不能给太好的食物。若是从小就让其习惯吃米饭,长大后自然也不会挑食。 有的人总是抱怨自己的宠物口娇,其实都是惯的。很多人养狗小时候食量少的时候一个劲地给好东西吃,长大后狗的食量大,好食物喂不起了,但此时狗的口味已经养叼,遇上乎狗主人又纷纷开始抱怨宠物狗娇气。 “玉龙,细叔公找你呢!”门外,李九顺在喊。 “找我?”李玉龙问道,“细叔公找我有什么事?” “不知道……你问你包公伯伯!”李九顺说道。 李玉龙走出去,看见院子里,一个面皮黝黑泛着油光的中年男子撑着伞,神情有些焦急的在等候。这人就是李九顺嘴里的“包公伯伯”了。说来也好笑,似乎乡下,每个村里都会有一个或者几个包公,这些“包公”可不是那个公正廉明的包公,而是因为小时候皮肤黑而冠名,当然,除了包公,乡下一般还有一个响亮的外号为黑色皮肤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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