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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是找了人,但到底有没有调走、往哪儿调走,我还不知道。我得等他写信过来才能知道,可最近几周都没有收到他的信。”朱利安很是烦躁,“这个笨蛋!我真担心他。”

  爱丽丝也有点担心,但她想着奥利弗总不会真的想去战场上体验生死吧?他一向不是那种人。就是小时候在一起玩,他也会非常注意安全,他是那种想尽量把事情做好的人,喜欢一切都按照既有的程序来,是个守规矩的人,但不是死板的恪守规矩。现在仔细想想,他其实控制欲也很强,努力想把事情做到完美的人都会有控制欲,分别只在控制欲有多强了。

  相反的,伊沃、拜伦都不算控制欲很强。

  接下来朱利安又警告她不许多跟拜伦接近,又说了拜伦有许多情人,男女都有,还经常同时有好几个情人,花了很多钱在这些情人身上。

  “你不会喜欢他的,他不会全心全意爱你。”

  爱丽丝诧异的反问:“我又不爱他,为什么会要求他全心全意的爱我?”

  *

  跟一个很会**的情场高手在一起是很开心的。

  拜伦很会说话,只要他愿意的话,说话就像诗句,富有美与韵律,非常讨人喜欢。

  会给她念一些描写爱情的诗,还会为她写诗,写完了就念给爱丽丝听。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写诗,少年时代的诗歌还很稚嫩,但已经灵气逼人。他现在的创作风格已经接近成熟,写作速度也很快,诗歌本身是一种文艺创作形式,负担的是情感上的宣泄,对拜伦这种多情的人来说,写诗表达爱意差不多是一种仪式了。

  “仿佛是乌云从远方的太阳,得到浓厚而柔和的色彩,就是冉冉的黄昏的暗影,也不能将它从天空逐开;你那微笑给我阴沉的脑中,也灌注了纯洁的欢乐;你的容光留下了光明一闪,直似太阳在我心里放射。”

  *

  拜伦忙着写诗,爱丽丝也没放下每天的片段写作。

  他也带了打字机,但主要用于写信,写诗还是坚持用笔,认为用羽毛笔写下的句子才有诗性和灵气,工业化的产物打字机太过于冷冰冰;爱丽丝则已经非常习惯使用打字机来写作,就像后世的计算机,一旦你习惯之后,就会觉得科技产品远比手写更快速方便。

  她每天会写1000字到2000字,有时候就是写写今天发生的事情,比如在沙滩上遇到的人,对他们进行外貌描写,他们的对话、走路姿势、穿戴,这是一种必要的细节描写训练;还会写下旅行中的见闻,自己的心情,大约相当于草稿版的旅行游记;遇到有趣的人物或事情,她会将之加入自己的素材库,分门别类的收好。

  作为一个作家,要有很强的观察能力,要有强烈的创作冲动,还要坚持不懈的进行创作,有人只写了一本书就能留名文学史,但更多的人会坚持每天写作,十分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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