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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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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丝。

  朱利安说的没错,他爱上了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女孩, 这有点奇怪, 但又不奇怪。

  16、7岁情窦初开的时候, 他喜欢上一个亲戚家的女孩, 那个女孩跟着她的母亲到乡下来度假。女孩比他大两岁, 男孩子在刚知道什么是“爱情”的时候, 往往都会喜欢比他年纪大一点的女孩, 她们看上去成熟, 但又还没有脱离少女的阶段, 处在女孩与女人的中间阶段, 新鲜甜美诱人。

  懂的也很多,一切女人应该会的小手段都会了。

  表亲跟他**,嘲笑他的羞涩,嘲笑他正在变声的嗓音,嘲笑他下巴上的痘痘。

  他们在草料棚里躲起来接吻,但被爱丽丝和拜伦撞见,虽然他俩那时候还都是小破孩,但还是令他觉得十分窘迫。

  爱丽丝应该不记得那时候的事情了吧,毕竟——那可是很多年前了。

  他低声说:“爱丽丝,我想吻你,一直都很想。”

  她脸颊浮上了一丝绯红,眼睛看着他的衬衫衣领,想着他这次到马德拉岛上来,大概是预备着住上至少两年的,带了一大堆行李,光是衬衫就有将近100件,样式和材质各自不同,以确保不管遇到什么场合都有合适的衬衫穿——

  等等,打住!别再想这些奇怪的小细节了。

  她伸出手指,轻轻摸了摸他的衣领:全棉,带有硬衬,平展的领尖。

  然后是他的喉结。

  她摸得他痒酥酥的,躲闪了一下。

  “别动。”她低声说。

  手指又碰到他下巴,轻轻的抚摸了几下。

  一点点胡茬的触感,很——奇怪。他是个男人了呢。

  他握住她的手,将她的手心贴在脸上。她的手心微凉,手指纤细柔软。她瘦了很多,就连手也不像小时候那样,肉嘟嘟软乎乎的。

  他轻吻着她手心。

  一点一点的,从手心的纹路吻到指尖,一根指尖一根指尖的慢慢吻着。

  *

  有人进了书店,门头的铜铃“叮铃”一响。

  *

  拜伦没有跟着来马德拉岛,他还得回剑桥上学呢。他差不多每周都写信,分别写给爱丽丝和奥利弗,英国本岛的邮件跟着每周到达的客船一起过来。

  他写给奥利弗说,仍然没见到伊沃,他甚至跑了一趟温切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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