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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是在附近哪家贵族庄园度假来着,早先11月底的时候去猎狐了,整整一周都在野外猎场跑来跑去,每天骑马的时间是那么长,以至于所有参加狩猎的男人们大腿内侧都磨破了皮。

  威廉眉飞色舞的说着打猎是多么有趣,即使大腿磨破了皮,也要坚持下来,不能怂,不然准会被其他人嘲笑。打完猎之后又休息了好几天,才让新长出来的皮肤结痂,又过了一周,才能好好走路。这跟骑术无关,跟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身体有关。

  小姐们不参加狩猎,每天就是在庄园里打打牌绣绣花散散步喝喝茶,淑女得不行。当然也看小说,成立了一个读书俱乐部,规定每周都要看一本小说,有时候聚会的人数比较多,还会朗读小说中的精彩片段。

  这就是属于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的高雅活动。至于弹琴跳舞,那是属于有男人在的时候才需要拿出来表演的才艺,女孩子们在一起通常就不玩这一套了。

  爱丽丝对那些贵族少爷们的话题不感兴趣,他们通常说着说着就会歪到伦敦西区的女演员身上,对哪位女演员在排什么新戏剧了如指掌,也对西区出现的新面孔如数家珍,都是花花公子没错了。

  她比较爱听那些小姐们说的话题,经常提问。她长得可爱,威廉也很喜欢她,没人不喜欢可爱文雅的小女孩。又知道她在跟着伦敦的一位有教养有身份的夫人学习淑女礼仪,就不自觉的将她当做同类看待了——当然社会阶层是远远比不上她们的,但这用不着表现出来。

  爱丽丝很关注她们会看什么题材的小说,目前来说,女作家写的书信体小说方兴未艾,仍然流行。普遍喜欢其中的爱情剧情,对爱情充满幻想,还很挑剔,但凡有什么细节写的不到位,就会用嘲讽的语气拿出来嘲笑一番。

  确实看不起写小说出版盈利的女作家们,但不妨碍她们喜欢其中的一些女作家。

  男作家的小说普遍喜欢带有异国情调的冒险小说,也就是现在仍然流行的哥特小说,带有幻想因素,因为剧情离奇古怪,很能满足她们心中对未知事物的渴望与向往,这是隐藏在每个人心底的对未知的好奇心,不分男女。

  而女性因为外出机会少,更喜欢从小说中寻找更多的喜怒哀乐,因为她们的生活一成不变,永远也没有机会接触到什么冒险的事情。

  优秀的小说不分题材,不分读者性别,应该能普遍受到读者欢迎。所有的作家都会在自己的作品中夹带私货,毫无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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