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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丽丝躲开哥哥的魔爪,“没钱万万不能。”

  *

  等到爱丽丝见到汤姆·勒弗罗伊的时候,无端松了一口气:确实算得上长得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不然的话,眼光很高的简怎么会喜欢他?

  还有,真的不像詹姆斯·麦卡沃伊,她总算不是穿到了电影里,也是呢,电影里他俩认识的时候好像是夏天——或者是春天?总之,不是冬天。

  年轻男子笑容满面,甜言蜜语的夸赞了一番爱丽丝,夸她是他见过的最可爱最漂亮的小姑娘。

  爱丽丝就不明白了,明明这家伙学的是法律,嘴皮子应该是很溜的,也很会说话,怎么居然跟简第一次见面就闹得不愉快?就冲这糟糕的第一印象,后来简又是怎么喜欢他的呢?或许就真的是看脸吧。

  不过也许,简因此才会对他印象深刻吧?

  还有,他们到底会不会——计划私奔呢?

  私奔这种事情,对男女双方家庭都是丑闻。在英格兰的乡村,没有什么八卦小报,人们的嘴巴就是gossips的传播途径,就是简·奥斯汀这样的文艺女青年也很爱好听八卦。不久前,奥斯汀家还就迪恩教区的一件私奔未遂事件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乔治牧师认为男方人品恶劣,一个正直的年轻男人就不应该做出诱拐女孩的事情;妈妈唾骂了男方的无耻之后,又说女孩太蠢,私奔不仅仅对她自己是伤害,对她的家人——父母、兄妹都会是耻辱;凯茜——也就是姐姐卡桑德拉——认为两个人既然相爱,就要努力克服困难,说服双方家长同意他们的恋情;简出乎意料的比较天真,居然认为在一些前提下,私奔是值得同情的。

  亨利则从年轻男性的角度来看,说男方是个懦夫,胆小鬼,不值得同情。

  爱丽丝由于年龄太小了,没有发表自己意见的地方。

  但纵观家里人的态度,发现姐姐们都有点天真,尤其简,可以说是完全符合一个涉世不深傻白甜乡村女孩的人设。

  ☆、第3章 骄傲与傲娇

  姐姐们相对天真,而在牛津大学混了好几年的亨利就不能算是什么天真的宝宝了,汤姆也不是。

  爱丽丝听了半天,汤姆大学念的是都柏林的圣三一学院,跟牛津大学相差半个英格兰加一个海峡,俩人都在两年前毕业,然后汤姆去了伦敦投奔他的舅舅,议员本杰明·朗格鲁瓦,朗格鲁瓦先生资助他在伦敦学习“大律师”的课程。

  爱丽丝就问:“不是律师(Lawyer)吗?”

  “不是,那不一样,Lawyer是统称,但是有分别。”汤姆·勒弗罗伊简明扼要的为她解释了“大律师Barrister”与“执业律师Solicitor”的区别。

  “噢,我明白了,”爱丽丝一边听着名词解释一边归纳总结,“Solicitor更多是律师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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