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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想太多其他的了,从袖子里拿出一块帕子:“我给你包上手指。”
刘檀低笑了一声。
他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前世,这个小姑娘那么倔强,他怎么哄都哄不好,最后只能仍旧强迫她,让她做各种她并不愿意做的事情。
可是,如今他用不着怎么哄,只解释了两句,这个傻姑娘就忘了仇,居然要给他包扎伤口。
这一点点被咬破的小伤,刘檀才不在乎,只要是明莞咬的,他甚至觉得留下伤疤才好。
但是,刘檀眯了眯眼睛,道:“孤不要包扎。”
他把手指放在了明莞的唇边:“喏。”
明莞觉得刘檀实在太小孩子气了,只有小孩子,在手指受伤的时候,才会放在口中把血迹给含掉。
明莞才不愿意。
她道:“有血珠,我用帕子给你擦掉。”
“真的很疼,孤很怕。”刘檀道,“是被莞莞咬的,莞莞应该抚慰孤。”
他面容俊朗,眉头却轻轻蹙起,刘檀长得真的特别好看,很有男人的味道,长得高大,身材也特别好,却不粗犷,而是带着几分年轻世家公子的贵气。
当他认真去凝视明莞时,眸色温柔,几乎能够把人给融化掉。那是一种很深情的眼神,仿佛这一生,他只用这个眼神去看这么一个人。
明莞没办法,只好含了一会儿。
等血都没有了,明莞才坐了起来,用帕子给他把手指包扎好,还特别细心的打了一个蝴蝶结。
刘檀摸了摸明莞的脸,他的莞莞,怎么这么好,这也太乖了吧。
明莞道:“不要摸我的脸,你的手好粗糙。”
她的肌肤很柔软光滑,没有一点点的瑕疵,但是,刘檀的手……
常年舞刀弄枪,骑马射箭,指腹都有着薄薄的茧子。而且,刘檀的肤色并不是很白,他常年在外,是小麦色的皮肤,明莞的皮肤冰雪一般晶莹剔透,刘檀的手放在她的脸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她的脸很小,刘檀的手却很大,可以将她整张脸给覆盖住。所以,自以为自己是俊美风流贵公子并不粗糙的刘檀,在这个琉璃般精致的小美人面前,终于发觉了自己其实有点粗糙。
刘檀:“……”
刘檀的内心受到了伤害。
明莞是不是不喜欢他这种类型的?明莞是不是喜欢那种杀只鸡都费力的小白脸?
刘檀十分不服气:“我就要摸。”
他还特别手贱的捏了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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