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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余山给她点一碗小汤圆,俩蟹黄包。

  “谁要吃这个。”

  “这对胃好。”

  又说:“我在你们商场干保安,明天就上班。”

  郑雪被烫了似的,嘴里的小汤圆全吐出去。

  余山:“真恶心!”

  “你疯了吧?干保安?”

  “保安怎么了,保安不是人干的?靠能力吃饭,不丢人。”

  “你中文系第一才子出来就干个保安,还不丢人?”

  他露出笑容:“你也知道我是中文系第一才子呢?”

  “你不见人就说么,谁不知道。”

  “我刚回来,没有工作经验,找不着别的。”

  “去给什么杂志报刊写写文章。”

  “现在的纸媒不景气。”

  “那就去搞一个公众号,我听说那也不少赚。”

  他认真想了想:“还是先干保安吧。”

  “你什么毛病啊?人都往高处爬,你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其实干什么不重要。”

  “那什么重要?”

  “开心最重要。”

  “没有钱喝西北风去吧,看你开心不开心。”

  “我也不是没喝过,并没有想象中的不开心。”

  “你要干也行,别跟人说你认识我。”

  “那不行,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

  打那儿起,一个在内一个在外,每天都能打照面,下了班还常常一块儿吃饭。

  周末。

  为了逛街买新鞋的宋唐正精心打扮。

  郑雷忽然接了一电话,兰夏打来的,说是约到了中间人老李。

  宋唐正对着穿衣镜整理衣服,看他的表情便知道事情不妙。

  “又有事啊?”

  他伸手接过她的活儿,替她理衣领。

  “这事情不处理不行,你叫上郑雪?”

  “她上班呢。”

  “那你自己先逛,我结束了去找你。”

  “等你结束商场都关门了。”

  “忙过了这一阵再好好儿陪你。”

  掏手机转账,又安慰几句,换衣服走了。

  宋唐穿格纹大衣尖头鞋,搭一条纯色围巾,配一只深色小包,后一步出门。他要是能陪会很高兴,但陪不了也不觉得失望,早习惯了。

  自然是要去找郑雪的,在柜台试了好几遍色。

  “你皮肤好,这款特适合你!”

  “是嘛,那你给我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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