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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7(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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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就有些表面光明正大,实则暗藏杀机了。

  稍稍多想一些,“提倡私募行业阳光化合法化”,实际上是在说私募行业本身不阳光也不合法。

  不阳光也不合法就意味着,暗地里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可见人的勾当在支撑着这高业绩高回报率。

  一旦私募行业阳光化合法化了,就真的要看实力了,不是一句“运气和实力”能搪塞过去的了。

  提问者用自己的想象力为雍容出了个难题:到那时候,暗地里的勾当做不了了,会对这个行业造成怎样的影响?

  雍容是什么人?

  怎么会听不出这话里的有话?

  其实私募行业的高回报率,在诸多猜测与遐想中,或多或少,都难免有这样那样误解。

  同样是做证券投资,为何你私募的投资回报率就可以强势碾压公募。

  难道没一个公募基金经理比得过你们?

  这种问题就很不好回答,话里带着陷阱,一不留神就授人以柄,十分尴尬。

  不回答吧,这种揣测实在是让人不吐不快。

  回答吧,又要把分寸掌控得极好。

  雍容笑:“阳光化只是一个相对范围,各行各业都有不为人知的隐秘,一天不可能二十四小时看到阳光,即便是极昼之地,也不可能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阳光普照。”

  “至于合法化,早有各项规定规范私募的流程,经由监管机构备案。所以您提到的不合法指的是什么呢?”

  其实“阳光化合法化”已经成为了一个相对固定的说法。相比于“阳光化”,“透明”似乎更为合理。

  然而对于这个相对固定的说法,很少有人去斟酌这个词使用的合理性,以至于在各种报道中,这个词频频出现。

  而私募这个人们眼中不太为人所知的行业,不公开的业绩,回报率的客观,让人忍不住想一探究竟。

  可私募只对自己的投资者负责,只向投资者公开这些信息,与公司无关的人要求提供这些信息,就好比路上一个陌生人要求你提供一下你的银行存款一样无理。

  于是,不提供便成了“不阳光”。

  这样质疑的声音太多,被再次提出来的时候,雍容无异于接了一个烫手的山芋。

  可能说话的艺术有时候就体现在无法正面表达不满的场合,给一个似是而非的回答,模糊重点,顺带不动声色让提问者知难而退。

  您说“阳光化”,各行各业都有不为人知的隐秘,并非只有我们。

  您说“合法化”,可私募确实是依据法规建立,由监管机构备案监管的,所以您是说法规不合法还是监管机构不合法?

  都是聪明人,提问者默然。

  不带善意的提问注定得不到尊重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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