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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别时,他半低着头,依然讷讷地说不出一句囫囵话儿,直到那女人走远才敢伸头张望:女娃娃搂着母亲的脖子,摆着小手一直跟他再见,他的眼睛,却只盯着女人那柔软的腰肢和旗袍下露出的纤细小腿。
这真是仙女啊,山寨里那些姑娘,歌唱得再动听、花绣得再美,也比不上她,更何况,那些姑娘总笑他丑,正眼都不瞧他,但那女人,那么温柔,还让娃娃喊他“叔叔”呢。
黄同胜揣着一颗乱跳的心回了房,胸腔里热乎乎的一团,后半天,他再也睡不着觉了,翻来覆去想那个女人。
早些年,他是不敢想女人的,因为师傅说,童子身上三把火,所以才能赶尸,但女人的身子最毒,能破掉这纯阳火,要他远离女人,想都不要去想。
但随着年岁渐长,有些事儿日渐挠心,最近两年,他越来越多地想到上岸和讨婆娘这类事,他算了一下自己攒下的钱:这辈子,能娶上个那样的女人吗?
摸着自己的脸,他觉得应该是娶不上的,他配不上啊。
除非,他想,除非是那个女人遭了灾,比如瘸了条腿、瞎了只眼,或者毁了容,这才轮得上他,而他必然不会嫌弃她,会把她当宝,高高供起来,自己咽糠,给她吃肉,自己哪怕光腚呢,也要给她扯上好的布面做衣裳。
真的,她要是遭个灾就好了,也唯有这样,才可能跟他配成一对,黄同胜想入非非,又忽然警醒,连抽了自己几个大耳刮子:真混账,怎么能盼着人家遭灾呢,该死!
就这么一路折腾到入夜。
于赶尸匠来说,这是该上工了,他清了房钱,晃着杏黄旗子,引着几个喜神,又摇摇晃晃上了路。
行到中途,天上落了雨,黄同胜路熟,把喜神引到一个洞里避雨,自己则倚住洞口,晃着火把,百无聊赖等雨停。
正东张西望,忽然远远瞥到,斜前方坡头的一棵大杉树上,似乎吊着一个人。
黄同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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