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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一眼后,觉得眼熟,又忍不住看了一眼。
对方烫着到肩膀的卷发,卷发是小卷,因为抹了头油的缘故油光发亮,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呢子大衣,露出里面的羊毛裙裙摆,脚上穿着时髦的黑色小皮鞋,手里牵着一条卷毛狗。
主人和宠物的发型有些像。
对方也在看她,看了几眼后,彼此都认出来了。
这是孙丽娜,在平溪生产大队下乡了多少年的知青。
也就是福宝上了大学后,大规模知青也开始返城了,孙丽娜应该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
她现在的样子可是和在乡下完全不一样了,十年劳动,本来和普通农村妇女没两样,结果一回来就像过去没解放前的阔太太,烫头遛狗。
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和萧定坤同住一个小区。
孙丽娜显然也认出来了福宝,她也很吃惊,福宝变化太大了,太大了。
之前的福宝还只是长得好看,但天底下好看的人太多,好看又怎么样,只是乡下丫头而已,但现在呢,这面包服是最近小年轻刚刚时兴的,这一头柔亮的直发,气质出众,水灵灵地站在那里,乍一看就是城市里长大的年轻时髦女郎,还是顶顶出色的那种。
孙丽娜盯着福宝的脸,看着那富有弹性柔亮白嫩的脸,好像刚剥的鸡蛋白,真是让人看着就眼酸。
想当年,最初见到这福宝,她还是个几岁的小姑娘,土得掉渣,傻傻的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都不知道,只能用仰慕羡慕的目光望着自己,望着自己这个城里去的下乡知青。
那个时候自己是最好的年纪,穿着打扮就是乡下小姑娘眼里最时髦的城里人。
她甚至可以从小姑娘渴望羡慕的眼神中看到她对大城市的向往。
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自己的青春不在了,她却长大了,漂亮了,时髦了,成为了这个城市里的高材生,靓丽耀眼,灵气逼人。
而自己……
孙丽娜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回城后努力地装扮起来,但是再装扮,那心境已经不是以前了,回不去了。
她甚至从相亲对象的眼睛中看到了嫌弃。
最先开口的是福宝:“丽娜姐,是你?你也住这个小区,真是巧。”
孙丽娜听到福宝的声音,终于回过神来。
现在她的口音已经几乎没有乡音了,是正宗标准的普通话,可真是脱胎换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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