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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杰躬逢其盛。吃一筷子荞麦拌面,嚼一嚼,又吃一筷子,对沈韶光连连点头。

  他吃是鸡丝拌面。荞麦面有些粗涩,故而吃时候,要么过冷水,使其爽利,加麻酱蒜醋之类料子拌着吃;要么配浓郁香腴肉汤,以掩盖它粗涩。

  鸡丝拌面却又不同。鸡丝用蛋清抓过,又裹了芡粉,温油下锅滑制,然后用猪油加一点银针豆芽爆炒,放一点奶汤,勾薄芡,快速出锅,这样做出来鸡丝极滑嫩。再配一点胡瓜丝,与这筋道涩感荞麦面同吃,舌畔齿间会有异彩纷呈感觉。

  邵杰把小碗里那两口荞麦面条吃完,拿帕子擦一下嘴。

  沈韶光笑眯眯地明知故问“邵郎君吃着可还适口?”

  “好吃!”邵杰赞叹,“只可惜——”

  可惜什么?沈韶光提起精神,听他提意见。

  “贵店碗太小!”

  沈韶光笑起来,邵杰也笑。

  邵杰还真不是虚夸,他自小家里富贵,从没吃过荞麦汤饼,第一口觉得味道有些怪,但吃着吃着就上瘾了,只可惜,小小碗里也只有这么几口。

  沈韶光就喜欢这么捧场,笑道“郎君先前用过酒肉菜蔬了,这荞麦汤饼居于最后,就譬如艺伎娘子们唱曲儿时最后那个拖腔儿,适当地拖一拖,有余音绕梁之感,拖太久则冗余了。”

  邵杰拊掌大笑,小娘子不知道哪来这些妙语,又有趣,又精到!

  沈韶光笑道“等再过些日子,秋风更凉些,郎君就可以来吃羊肉芥菜荞麦汤饼了。腌得够味儿芥菜炖大块肥羊肉,香腴羊汤,细细荞麦面,再放一勺炸得香香茱萸酱……届时给郎君用最大海碗!”

  邵杰笑道“说定了!”

  邵杰又发出曾经感慨“小娘子真该去东西市开间大酒肆。沈记如今已经有些名声,我不止一次听人提起沈记吃食。这时候合该乘风破浪,去东西市,打出旗号来。”

  沈韶光午后有闲空儿,喝口花茶,与他细细掰扯“本店卖得最好、获利最多,不是鱼羊鲜、八珍鸭子这些贵价菜,也不是炸兰花豆,拌芫荽豆皮这种小菜,而是玛瑙肉、芙蓉羹之类中档菜。郎君回去桂香园,可以查细账看看,看是不是也如此。”

  “我说这个,不是说豪华贵价不好,而是说,我们不是只有‘豪华’这一条路可走。”

  沈记买卖确实好,饭时外面等座儿榻上就不曾空过人,但囿于位置、场地和客源,这间店铺大约再发展也就这样了。

  邵杰提议,沈韶光不是不心动,但一则买下东市大酒肆所费颇多,目前手里银钱不太富余,再者,豪华酒楼又有豪华酒楼经营之道,还要再摸索。要保准,要赚钱,沈韶光另有想法——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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