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21(1 / 2)
个氛围。
桑榆一看就猜出她的心思来,没扫兴,只掩唇笑道:“你出银子,我一蹭吃蹭喝的,自然是怎么都好。”
芳华楼是京中久负盛名的酒楼,传承了足有近百年。
当年先帝在时,曾专程将这里的大厨召进宫去做了顿晚宴,尝了之后赞不绝口,高兴之余更是亲笔替这酒楼题了匾额,实为殊荣。
因着这个缘故,但凡有外地人到京城来,只要银钱富足,必定是会到这芳华楼来尝尝鲜的。
如今这个时辰,芳华楼门庭若市,小厮们很是殷勤地迎来送往。
还未进门,南云就闻着了浓郁的香味,三人先前都从未来过这里,如今到算是涨了见识。
“的确是名不虚传。”桑榆赞了声,仰头看着门楣上高悬的匾额,“这应当就是先帝在时,给芳华楼题的匾额了?可真称得上是金招牌了。”
且不说里边的酒菜如何,就为着这个噱头,众人也会生出好奇心来,想要来一试究竟的。
三人进了门,由小厮引着上了楼。
南云不疾不徐地跟在小厮身后,四下看着,端详着这酒楼中的摆设,余光却瞥见桑榆忽而侧过身子来,甚至还欲盖弥彰地遮了半张脸。
“这是做什么呢?”南云不由自主地压低了声音,随手又忍不住道,“不知道的,怕是要以为你是遇着了债主,躲债呢?”
桑榆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并不答,快步超过她向前走去。
南云愈发觉着不对劲,索性停住了脚步,向着桑榆有意躲避的地方看去。
临窗的位置坐了位身穿暗红色长袍的公子哥,正在满是好奇地向外看去,他看起来并不大,应当是十五六的年纪,面如冠玉唇红齿白的。
只一眼,南云几乎就能确准他家境很好,应当是被长辈们娇惯着长大的。
再联想到桑榆的态度,南云也不难想到他的身份——容安。
也真是巧了,恰对上晓玉先前那句“人生何处不相逢”,明明只不过是心血来潮吃个饭,偌大个京城,竟还真遇上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