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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把你拉黑。”
甘砂搡他出门,回击道:“那把你住过的不错的推荐给我?——不过太多估计你也记不清了吧。”
游征说:“最舒服的当然还是我家。”
甘砂低估了他的无耻程度。
游征没有半点人质觉悟,还在和甘砂闲聊,“我们去哪?我肚子饿了。”
甘砂正欲斥骂,游征抢先道:“憋不住!”
“……”
甘砂有点讪讪,“先拿车。”
甘砂的车停在隔壁宾馆的后门,从宾馆穿堂而过,是一个与背后大楼共用的院子,车位紧张,每一辆都停得见缝插针,牙齿似的停靠成一个牙床型。甘砂径直往智齿那个角落走去,一辆黑色悍马如巨大的野兽蓄势待发,一排狩猎灯像黑瞳注视着他们。
游征感叹性骂了一句,并觉得甘砂的气场完全拿得下这头巨兽,人与车相得益彰。相较之下,他的MiniCooper就显得娘炮了。
甘砂推他走近,矫健的身影从车身流动而过,他们绕进了悍马屁股后面。
游征愣了愣。
一辆铃木跑车摩托车,它才是那颗货真价实的智齿,挤在牙龈里冒不出头。
甘砂解下头发戴上一顶头盔,另一顶扔游征怀里,游征抱着没动。
甘砂已经跨上摩托,催促道:“发什么愣,上来啊。”
游征丢下手提箱,别扭换掉棒球帽和墨镜,透过头盔闷声说:“我扶哪?”
甘砂没有自己的轿车,逃跑遇上交通拥堵时,摩托显然更具优势,她已习惯,但很少载人。
她没好气,“爱扶拿扶哪。”说罢暗暗把枪换到小腿枪夹里,提防游征偷袭。
提手箱圈在怀里,游征跨坐上去时,车尾狠狠一沉,他踩好踏板。
甘砂感觉到有人揪着她的衣摆,莫名的酥麻摸上脊背,她打了个寒战。
“坐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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