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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马连滚带爬溜了。
不是说我对主子坚贞不屈,不对,我对他就是坚贞不屈。
反正我心里只有方思明。
再说保不齐隔壁那个女人又要拿这个开始说事儿,说不过就拿别人撒气,还特喜欢撒气的时候叫我围观。
我还是个小白兔啊,看到剥皮炮烙千刀万剐还是会吐的。
是点心不够好吃还是厨子的面不好恰,我为什么要和食物过不去呢?
等第二天,花魁就又老老实实对着我绕圈圈和发出“蠢货”的嘲讽了。
美人嘛,作一点也是让人可以原谅的。
(2)
又是一年梅雨,我喜欢梅雨。
撑着伞从水花里走过,雨滴敲打在伞面上,就仿佛只有伞下的一方天地而已。
方思明又不撑伞站在草绣球堆里。
他这时候总很可怜,比我还像兔子些,人头发还是白的呢。
我撑着伞在他不远绕圈圈踩水洼,特意绕开漂了花瓣和新鲜草叶的,等沾了一脚泥,再伸出去让雨水涮涮。
大概要吃晚饭的时间,方思明就自己往浴房去了,我呼啦一下抖了几圈伞,也回屋子擦洗准备吃饭。
这个季节只要他只要回来就都是这样的,说起来虽然他露着胸肌,但总比别人忧愁些,大概像院子里雨后的绣球花,沾着水,娇艳又可怜的。
我提伞杀了最后一个人,今年梅雨还没过呢,所以身上带了把伞,伞还是红面的,真是好运。
雨涮涮又是把好伞,边角浸血也没什么异样。— 「管`理Q`3242804385」
方思明躺在泥泞里,雨把他脸上的脏污都冲掉了,还是那张雪白透明的脸。
虽然刚刚打湿了,但我仍旧顽强地撑开了红伞,把我和方思明都罩在里面:“你被追杀你干爹了诶。”
他眼睛微眯,不说话。
“人都杀了哦,要去哪里呢?”
“你自去吧。”
“我卖身契都签了!”我大惊失色,“你不能因为我吃得多就不养我了啊!我不容易胖的!”
他眼睛又闭起来了。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哦……后悔也没用了!”小小声下了定论,我扛起方思明就跑,万一他有力气反驳了咋办,先找个地方把他睡了再说!
怎么睡……?我只是个在邪教进修好几年的宠姬而已,我不知道的!
“蠢货……”
以前有个话本说一个变态的男人,喜欢血打在伞面的声音,我当时很小觉得这巨邪恶,巨潇洒。但是实践操作起来呢,你需要照顾到很多方面,比如要划在哪里啊,这决定对方死不死得了,喷射量和方向。好不容易有一个完美的角度,你还得打着伞巴巴地去接血,哎,年少气盛不懂生活艰辛。
有一晚,我站在树杈上,看一桩雨夜杀人案,那个杀人的人撑着把素色的伞,走一步杀一人,他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雪白的下颌宛如黑夜里的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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