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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里,像蒙了层太阳的金光,十分可爱。
裴明榛怎么可能说得出反对的话?
“好。”
于是两个人一起,扫荡了库房,把大箱子搬出来,略作打扫,再搬进书房,二人一起劳动,丝毫不假下人之手。
午后风暖,阳光浅浅,落在窗前,落在发梢,跳跃在小姑娘的指尖。
裴明榛没办法不分神。
小姑娘已经头发挽起,梳起了妇人头,可在他眼里,她还是当初那个娇俏的模样,换了发式更添风情。她皮肤很白,是那种润润的白,看起来就很软,和她的人一样。
他一直很喜欢。
不仅他喜欢,风喜欢,阳光也喜欢,让他有点嫉妒。
阮苓苓却一眼都没看裴明榛,她在热火朝天的干正事。到底是什么呢?陇青梅想找什么,公公的遗物里,到底有什么东西那么重要?
可裴明榛的眼神太火热,一时不察,良久不察,时间过去这么久,她要再不知道,真就是个傻子了。
她回头看过来。
裴明榛似乎早有所觉,已经重新低下头,看着手上的书册。
这男人惯会装大尾巴狼,眼下姿势优雅,眉眼端肃,看起来很是那么一回事,还有点帅。
阮苓苓:……
瞪了他一眼,重新收拾心思,埋头正事。
过了一会,她又察觉到了那道灼人的视线。
心里做好准备,默念一,二,三!
她刷一下转头,准备抓住这个装模作样的大佬,好好臊一臊他,看他还有脸搞事,结果裴明榛根本没躲,这一次她看过去,他就大大方方迎着她的眼睛,笑了下。
长着一张这么好看的脸,还这么笑……
阮苓苓没臊着对方,反倒自己臊了,红着脸慌张失措的回头:“看,看我做什么,办正事啊!”
风中传来裴明榛的轻笑。
再下回,这道存在感极强的视线再次盯着她看时,她连转头都不敢转头了。
不看,不想,不被勾引,打起精神,阮苓苓你可以做到的!
她脑子里不停用加粗标红两个大字提醒自己:正事正事正事正事!
裴明榛看着干劲满满的小姑娘,唇角微勾,手掌撑着下巴,眼神更慵懒了。
他大部分的时间和记忆里,一直在忙,各种忙,难得的新婚日子,他不想这样度过,只想看着他的小新娘。可小新娘不想做笼子里的金丝雀,再无奈他也得配合……也没关系,只要她在他眼前,时时能看到就好。
想是这样想,可他没办法抑制住内心的贪婪,他忍不住想要看到小姑娘更多的模样。
害羞的她,满足的她,情难自禁的她,控制不住眼睛雾雾的她……颤抖的叫着他名字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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