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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员与她联系。当时资苇仍未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背后的大老板正是霍晟,有这么一层关系,文亦晨自然不会招惹,明确表态后,就再没有搭理,然而对方穷追不舍,至今还是没有放弃的意思。

当然,即使找到心仪的影视公司,得到理想的报酬,文亦晨也不太想签出去。

最初写这篇日志,文亦晨只是抱着自娱自乐的态度,一方面可以记录自己的恋爱日常,另一方面也可以跟大家分享自己的幸福与甜蜜,在网络上走红并不是她所想所愿的。她不希望让这么纯粹的一件事掺上杂质,况且她也不享受由此带来的名和利,甚至还觉得是一种困扰。

听完她的想法,秦征就说:“那正好,反正我也不想你把版权卖出去。”

文亦晨问他:“为什么?”

秦征十分自恋地说:“选角太困难了,不管让谁来演,都不可能适合,毕竟这世上应该很难找到像我这么优秀的男人。”

文亦晨捧着他的脸,惊奇道:“天啊,你说这种话都不脸红的?”

“说的都是实话,有什么好脸红。”说完一堆不正经的,秦征才收起玩心,缓缓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我觉得吧,即使是演技再好的演员,也没有办法表现出我对你的感情。情爱是一件很幻化的事,很多时候,只能用心去体会,若要将其呈现给第三者,很容易变味,明明是一个自然而然的举动,落入别人眼里可能变得刻意生硬、矫揉造作,有时候还会被曲解成不一样的意思。”

虽然秦征没有明说,但文亦晨知道他的顾虑多是为自己而产生的。他生于豪门世家,而她则在小康之家长大,在旁人眼中,他们的地位是不对等。作为弱势的一方,她自然比秦征更容易惹起争议和揣测,也更容易受到网络暴力的伤害。

事实证明,秦征的想法颇具预见性。不说别的,单单是首映礼的消息一播报,文亦晨就随即成为大众关注的对象。

起因很简单也很无聊,某个小有名气的时尚博主发布了新博文去点评出席首映礼一众明星名流们的衣着和配饰,不巧文亦晨的行头普通至极,就连佩戴的手链也是类似淘宝爆款的货色,因此便成了博主博取流量的看点,那标题也起得有点刻薄——

《资苇女神珠光宝气大牌在身,豪门媳妇手戴冒牌货充场面》站在争奇斗艳的女明星中,只想去凑凑热闹的文亦晨自然吃亏。她不仅没有出自大设计师的礼服,甚至连妆容也浅淡得更素颜无异,而被称为冒牌货的手链,则被放大了几倍,跟其他明星的钻石首饰一对比,差距可不止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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