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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来潮。
高中时代于清茗情窦初开,也有一颗想谈恋爱的心,只不过那个时候一直告诫自己读书为重。
漫步走在学校的操场,木浙脱下了西装外套搭在肩上,袖子挽起,把这套正常穿出了流氓的样子。但这个流氓却夺目得很,至少在于清茗眼中,他比午后的阳光还要耀眼。
“以前最最讨厌的就是八百米跑步,可我曾经却代表班级参加了一千五百米的长跑比赛。”于清茗说。
回忆这种东西一想起阿里就如潮水一般全部涌了上来。
木浙不禁问:“比赛后呢,谁给你递水。”
“反正不是你。”于清茗说。
木浙笑着说:“这不是废话么,我要知道以后要娶你,一定打你还是个小娃娃的时候就把你霸在身边。”
“要不要这么霸道啊?”
“可不,一想到你可能有暗恋过的男孩子,我这心里就膈得慌。”
于清茗闻言哈哈大笑,“你怎么知道我以前有过暗恋的男孩子?”
说起来,年前于清茗还看到过自己以前暗恋的那个男孩子,只能说水月是把杀猪刀。不过再次相见,彼此是好朋友,可以互相损一句。
“操,还真有啊?”木浙心里不平衡。
“我可是个正常发育的女孩子好不好,谁在青春期的时候没个暗恋的对象啊?”
“那你说说,是你暗恋的对象帅还是我帅?”
于清茗还真的认真想了想,说:“那还用问嘛……”
木浙耐心等着答案,只听于清茗接着说:“当然初恋是最帅的。”
“你的初恋是谁?”木浙挑着眉一脸坏笑。
于清茗反而不顺木浙的意,说:“你猜呀。”
“还用猜么。当然是我。”木浙说。
“臭不要脸。”
两人绕着学校逛了整整一圈,于清茗没有放过一处角落,因为每个角落都承载着青春的记忆。她很早以前就想过,等以后有了男朋友或者是老公,一定会带着他来这个学校逛逛。虽然他不曾参与她的校园时代,但这短暂的旅程里,他也来过,就算是一种变相的参与吧。
都说青春期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木浙有些遗憾自己没有参与于清茗的青春期,又很庆幸她在对的时间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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