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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说。
“你真打算在这里养着它?”胡海看着滕夏抱进在怀里的那小东西,有点担心地说。
“怎么?看你的样子不欢迎?是谁一开始说要养只狗的?”滕夏把毛茸茸的小东西放在地板上,本以为它回欢跳着跑开,没想到它却怯懦地偎在自己脚边。
“那时候我不是没有女朋友吗?”胡海挠挠脖子,看着地板上的黑白相间的小狗,“是只田园犬?真可爱。”
“瞎了你狗眼,明明是只伯恩山!”滕夏白了他一眼。
“我女朋友最怕狗,一会儿她过来的时候,你千万要把狗拴好!”胡海不放心地嘱咐道。
“知道了!不会坏你的好事的!”滕夏不耐烦地对胡海说。
万年单身的胡海最近刚刚交上女朋友,平时三句话离不开他女朋友,不管做什么事最先考虑的也是他女朋友。滕夏都快被他烦死了,胡海的女朋友明明人高马大长的像个套马的汉子,在胡海嘴里却成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
第11章 第 11 章
“Seven,不然我们搬出去住好了。”滕夏抱着被他取名做Seven的小狗回到房间。那天在街上的一瞥,让滕夏对这只小狗念念不忘,第二天就去那家店把它抱了回来。
和Seven说完,他的耳朵依然嗡嗡作响。
几分钟前他正在客厅里给Seven喂水,胡海的那套马的女朋友就敲门进来了,看到Seven她竟然发出了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滕夏严重怀疑她是不是练过狮吼功。情急之中他用双手堵住了Seven的耳朵,却把自己的耳朵暴露在外。
狗的听力灵敏度是人类的16倍,先保护Seven要紧。滕夏一边想一边护着Seven回到了房间。
几分钟过去了,他的耳朵还好像一群蜜蜂在四周不停地飞舞着。
“我不打算搬过来了!”胡海的女朋友嗓门穿透滕夏的房门破空而来,纵然他还在耳鸣,依然听的一清二楚。
“怎么了?不是说好了吗?”胡海轻声问道。
“你室友养狗啊,人家最怕狗了。”
“那我和他商量一下……”胡海的很为难地说。胡海家条件不是很好,大学四年一直受到滕夏的照顾,滕夏对他来说不仅是好哥们,也是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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