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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寻眼角微抬,男人只觉得自己的魂都要被勾去了。

  “当然也不是最后一个。”

  男人根本没心听他说完话,眼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双比玉石还要通透的手看,最后直接化为行动,想要握着在掌中把玩一番。

  林寻压根没躲,眼见黝黑粗大的手掌就要覆上来,原本静静站在一旁的小和尚木讷地举起佛珠,轻轻一扫,男人的指关节只剩几个血窟窿。

  一切发生的太快,男人甚至没有感觉到疼痛,等他反应过来时,爆发出一声剧烈的惨叫。

  正在喝酒的林寻也是有些诧异,他原本下达的命令只是留个小教训,为防事情闹大,还特意让小和尚出手,没想到竟是直接废了一双手。

  看来血僧这个称呼真不是白给的。

  “二弟!”一道怒吼声咆哮而来,“上!给二弟报仇!”

  话音未落,林寻端着酒杯的手轻轻一晃,里面的酒水溅在半空中化为六角形的冰棱锥,穿过那叫嚣人的衣服,直接钉在了门板上。

  “再说清楚些,你要上谁?”

  林寻拿起夹菜的筷子,眼神随意一瞥,刚好掠过他裤腰带的地方,还没动作,被钉在门上的人已经吓得几乎瘫软在地上。

  他宁愿废一双手,也不想下辈子做不成男人。

  “快,快走。”

  顾不得狼不狼狈,剩下的慌不择路逃跑,最先过来调戏林寻的男人连手上的血都没止,拼命往门口冲。

  林寻扫了眼目瞪口呆地店小二,“继续说,官兵被调走,城里的治安谁来维护?”

  店小二还没从林寻刚才击退那些人的冲击中清醒,回过味来只觉得这清瘦男子实在是勇猛,当下有些亢奋道:“靠,靠我们大家!”

  一顿饭一共花去三十两银子,林寻结账的时候,深感大城市物价的昂贵,同时后悔没有在路边吃个特色小吃,否则最多也就几文钱,想归想,他掏出钱袋的动作却是半点也不含糊,风轻云淡道:“三十两能包括一壶酒,花生米和牛肉,价格还算厚道。”

  掌柜一听,看林寻的眼光就跟看金财神一样,谁都知道他们家的东西贵,并不是在于口味有多么突出,不过是几年前皇帝微服出巡,路过扬州,当时楼里有个唱曲的姑娘嗓子是一等一的好,龙心大悦,一时兴起提笔留了副墨宝,引得不少人慕名前来,欣赏圣上的亲笔字,人一多价格也就上去了。

  连一些当地的富豪有时都会抱怨两句菜价,眼前这位居然还嫌便宜,看来是个真正有钱的主儿。

  在这个认知下,他对林寻的态度格外热情,还不嫌麻烦地告诉他扬州城哪里是高消费又好玩的地方。

  “最好的茶叶在北庄,想要宝马就要去南……”

  “消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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