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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每天没良心的和林萧月调皮捣蛋。
她五岁多的时候,路方晴宣布退出娱乐圈,当时的大街小巷都在猜测路方晴是不是真的和八卦杂志上说的一样,是和公司老板闹翻被雪藏,干脆一气之下退出影坛。
那天晚上,路菀见到了路方晴,这一次,她摘下了墨镜,拍拍她的小脸,想把她抱起来,却是没有抱动。
路菀歪着头看着她:“姨母,你抱不动我了吗?”
路方晴的眼睛一下子红了:“菀菀,我不是姨母,我是你妈妈。”
路方晴在外婆家住了半个月,路菀半个月没有去上幼儿园,和林萧月一起跟着路方晴大街小巷地玩。
路方晴带她们去买各种漂亮的衣服,带她们去吃炸鱿鱼串,去吃肯德基,去吃披萨还有牛排,这些是外婆不会带她们去的地方。
路菀觉得她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妈妈,喜欢到可以原谅她那么长时间的抛弃。
直到半个月后的那个早晨,路方晴站在路菀的床边,抱着她,亲了又亲,然后说:“菀菀,妈妈走了,妈妈对不起你,菀菀…”
路方晴一个人去了美国。
她每个月会往外婆家写信,寄钱,她寄的钱越来越多,但她再也没有回来过。
后来林萧月要上小学,被姨父姨母接走了,路菀就一个人,跟着外婆生活。
路菀初中毕业的时候,和林萧月各自考上了区重点,路方晴给她和外婆还有林萧月买了机票,接她们去纽约住了半个月。
姨父姨母帮她们办护照签证,送她们去机场,千叮咛万嘱咐她们照顾好外婆。
到了美国,路菀才知道,路方晴成了一个服装设计师,甚至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品牌。
也是在那里,路菀第一次见到了路方晴的男朋友兰克,一个拥有雄厚资产的美籍华裔,也是路菀后来的继父。
也正因为那一个月的纽约行以及回程的飞机误点,路菀缺席了入学考试。
等她开学走进教室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因为摸底考试交了白卷,要坐在最后一个。
坐在最后一个也没什么,因为班级的座位是每两周顺时针转动一次,不会一直坐在最后。
但是她的同桌,是个男生。
路菀在过去的十五年里,从来没有遇见过许嘉恒这么奇特的男孩子。
他喜欢染头,喜欢打架,但他上课的时候很安静,从来不讲话。
他是所有人眼中的坏学生、坏孩子,但他还是会在他没讲过几句话的同桌忘带钱包的时候,递出一束花的钱。
他明明暴躁的要死,班里同学都不敢和他讲话,但他会在路菀的生日那天,偷偷的在她桌子里塞一大盒的费列罗。
这个男孩,坚硬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分外柔软的心。
她没有爸爸,妈妈也很少回来看她。
童年的小表妹上了学之后也只有过年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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